孙心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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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量:0
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签订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劳动工作时间与工作内容、工作岗位需明确约定;
2、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时间要明确约定;
3、社会保险的购买要明确约定;
4、要注意试用期的相关内容;
5、对责任条款需注意。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空白的劳动合同不可签订,空白处约定的内容不清晰、不确定,这对劳动者将会十分不利,从而导致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无依据可依或很难举证证明自己对合同内容不知或不认可,而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