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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反价怎么办?

来源:周科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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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买方来电说:“我在罗湖买一个房子,签合同时交了2万元定金,签合同后25天内要进行首期款监管,但最近听中介说,业主将房子又卖给了他人,但我又没有证据能证明业主一房两卖,我又很想买这个房子该怎么办?”
    对于王小姐的问题,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周科律师表示,卖方违约的,通常买方可以采取两种方式维权,一个是请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一种是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金。由于房产交易中存在阴阳合同、房产处于抵押状态、买方要贷款买房等情况,请求继续履行合同风险较大,在实践中不是最常见的诉讼方案。更多的是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而违约金的多少是由法院来确定,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罗湖法院很多案件都只支持双倍返还定金,因此,王小姐请求业主支付违约金也可能只会支持2万元。对于现在的这种司法状况,建议大家在买卖房产时多下定金,通常成交价10%至20%左右的定金额才可能真正起到阻止一方恶意违约的作用,房价短期内波动10%的可能性大。定金罚则中,没收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金额法院是不能调整的,如果王小姐交了20万定金,那就能要求卖方双倍返还40万定金了,这样买卖双方都有一个明确的预期就不会轻易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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