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毅智律师

董毅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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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企业

离职后还能拿到年终奖吗?

来源:董毅智律师
发布时间:201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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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还能拿到年终奖吗?



小吴从2006年开始,一直在一家广告公司担任业务员。2009年12月底,他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在12月1日告知小吴:双方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对此,小吴没有提出异议。12月31日,小吴办好相关手续后离开公司。
虎年春节过后,小吴已经到新的单位上班,原先的一位同事兴奋的叙述了他们全家去三亚游玩的快乐旅程,并说这次旅游的所有费用都来自于他的年终奖,原公司按照规章制度发放上年度的年终奖每人1.2万元。
一开始,小吴认为是人事部遗忘了自己,于是他满怀希望的找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要求补发。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却说,公司有规定:凡在奖金发放日之前离开公司的员工,无论什么原因,都无权拿年终奖。 
小吴非常失望,自己前脚走人单位后脚就发了1.2万元年终奖,尽管自己已经离职,但毕竟已为公司贡献了3年,同样努力干了一年,为什么年终奖却没有份?是不是单位故意要在年后发放?单位的做法合法的吗?
(文中人物为化名)
精英律师说法:
用人单位为防止员工跳槽,拖延发年终奖的情况十分常见,20%的企业次年的5—6月才发放年终奖。虽然法律并未强制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也未对发放的时间予以限制,但用人单位不能以诸如“年终奖发放时不在职为由拒绝给付年终奖”这样的内部规定剥夺了辛苦工作一年的劳动者获得年终奖的权利。是否发年终奖要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与劳动者的约定。单位违反规章制度,违背承诺,推迟发放年终奖,其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此外,“不在册”或者离职的员工只要在这一年度中为单位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根据其工作时间折算后发放年终奖。
本案中,小吴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了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按照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的规定,工资中应该包括年终奖。且公司也明确规定了年终奖的发放。因此,小吴是有权利拿到年终奖的,人事部应当结算其所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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