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花园“圈”围栏 三楼称精神受刺激要拆除
来源:董毅智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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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购买某小区一套一楼楼房,并受赠了窗前花园使用权。于是小王在自家窗前修建一围栏,却不小心惹恼了三楼楼主老李。老李认为小王围栏使自己女儿精神受刺激,要求小王拆除后院围栏,恢复公共绿地,故将小王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这起恢复原状纠纷案。
老李称,小王在自家阳台外的公共绿地私自围禁,侵害了所有业主对绿地的使用权。老李说自从小王围栏后,自己的女儿精神受到极大的刺激,感觉自己像生活在牢笼一般,精神极度抑郁,故要求小王拆除围栏,恢复公共绿地。
小王辩称,自己购买一楼房屋时,开发商承诺赠与一层花园使用权,可以种植花草,于是自己将离卧室墙外8米处圈了一围栏,以确保房屋安全及美化。小王并称自己围的花园不属于公共绿地,自己有权修建围栏。自己的围栏高度2米,长度8米,却不甚惹恼了三楼老李,基于原告女儿的精神健康,自己愿意将围栏长拆减到4.5米,高度减为1米。
庭审过程中,老李不同意被告的意见,双方争议较大,各抒己见。
据悉,房山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老李称,小王在自家阳台外的公共绿地私自围禁,侵害了所有业主对绿地的使用权。老李说自从小王围栏后,自己的女儿精神受到极大的刺激,感觉自己像生活在牢笼一般,精神极度抑郁,故要求小王拆除围栏,恢复公共绿地。
小王辩称,自己购买一楼房屋时,开发商承诺赠与一层花园使用权,可以种植花草,于是自己将离卧室墙外8米处圈了一围栏,以确保房屋安全及美化。小王并称自己围的花园不属于公共绿地,自己有权修建围栏。自己的围栏高度2米,长度8米,却不甚惹恼了三楼老李,基于原告女儿的精神健康,自己愿意将围栏长拆减到4.5米,高度减为1米。
庭审过程中,老李不同意被告的意见,双方争议较大,各抒己见。
据悉,房山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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