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婷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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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分割份额怎么分

来源:王婷婷律师
发布时间: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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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继承分割份额怎么分

  继承分割份额的分割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二、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

  1.实物分割: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

  三、怎样处理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呢

  处理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是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

  只有活着出生的,其权利能力即可实现,才能与其他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无论是侵权行为致死,还是其他原因所致,胎儿都不能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由受害人即怀孕的母亲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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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婷婷
  • 执业律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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