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余,山东文鼎(城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年济南大学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受山东文鼎(城阳)律师事务所聘请成为专职律师。业务知识全面,主攻公司、合同、婚姻、房地产、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和刑事辩护。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参与过多起标的额超过千万的债务纠纷案件的处理。服务理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是律师的职责。
擅长:
2011年1月27日李某某因盗窃被城阳区夏庄派出所刑事拘留,2月份李某某的父亲来到山东文鼎(城阳)律师事务所咨询并委托王兴余进行辩护。本所接受李某某父亲委托后,经过多次与办案警官联系,了解触犯的罪名经主要案情,并且于2011年2月16日派遣两名律师前往李某某的关押地城阳区看守所进行会见并制作了会见笔录。王兴余律师随时跟踪案件进展情况,2011年3月30日,案件移交到城阳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王律师与公诉科联系得知办案检察官去北京学习了还没回来,4月2日到检察院阅卷确认了盗窃数额以及被盗人姓名以及赃款用途等。2011年4月4日,协助李某某的父亲与被盗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盗人的谅解。2011年4月4日上午案件移送到城阳人民法院。4月9日在城阳看守所开庭审理,王兴余律师前往开庭并发表辩护意见。2011年5月11日,法院下达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拘役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1年1月27日起至2011年5月26日止;罚金已缴纳)。李某某于2011年5月26日刑满释放。
2011年6月12日,发包人与承揽人就青岛城阳区某文化产业园的商业街B、C区消防工程(包括:B、C区中的单体消防及报警系统)的施工签订工程施工用工合同,约定由承揽人负责商业街B、C区消防工程的施工,发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未经过承揽人同意和授权委托,违反合同约定安排赵某负责的分包队从事商业街C区消防工程的施工,并出具赵某某分包队的工程付款申请单,并向赵某某支付了相应款项。承揽人找到王律师咨询,王律师经过审查相关合同和证据,发现承揽人没有相关资质,如果按照工程施工承揽合同诉至法院,法院会确认合同无效,要求相互返还,并且,会将工程款支付给实际施工人,没收承揽人的预期可得利益。经过研究,2012年1月12日,以劳务合同的案由向城阳区法院,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劳务合同中约定的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经过法院调解,于2012年4月份,发包人、施工人、第三方施工人间的纠纷得到完满解决,达成多方调解协议。
陈某某与张某某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多年来,张某某一直在老家抚养子女,陈某某一直在青岛市城阳区某公司工作,每月发了工资后都会往家里寄钱。两人分居久了,陈某与女同事祝某逐渐有了感情,陈某想与张某离婚,找到王律师。王律师经过详细了解,发现张某与陈某的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的实质要件。陈某委托王律师代理离婚诉讼,王律师与陈某到陈某老家,经过与张某充分协商,就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当天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同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费等事项做了充分的有利于张某某的安排。
案情简介:2012年6月常某某将其位于即墨市烟青路的某电镀厂有偿转让给被告孙某某,因为常某某尚欠原告张某某二万捌千余元货款,经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孙某某及常某某协商同意,由被告孙某某从应付给常某某的电镀厂转让款中扣出贰万捌仟元在2012年6月12日前直接给付原告张某某。常某某与被告孙某某均签字同意。被告孙某某违约一直没有承担付款义务。案件办理经过:2012年9月6日,原告张某委托山东文鼎(城阳)律师事务所王兴余律师向青岛市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2年9月28日法院依法开庭进行法庭调查。2012年10月22日法院再次开庭进行了法庭辩论。判决结果:2012年10月29日即墨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如下:【案号:(2012)即商初字第1557号】被告孙某支付原告张某货款28000元。以上判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逾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目前,许多大型超市、物流中心和建材商贸城等都为购物者提供了免费的班车服务,车辆运行中出现的意外伤害纠纷也随之多了起来。出现纠纷后,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今,全国许多地方的大型超市、物流中心和建材商贸城等都为购物者提供了免费班车服务。这些免费服务车辆招手即停,不仅方便了消费者出门购物,也大大提高了超市等商企的市场竞争力。但随着免费班车的大量出现,由此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多了起来,特别是车辆运行中发生了意外伤害……中秋将至,超市等购物中心又要掀起新一轮的促销活动,穿梭在城市当中的免费班车会更频繁地出现在大街小巷。近来上海的一些消费者对乘坐免费班车多了一份隐忧,他们发现多家超市将免费班车的业务外包,也就是说超市通过一纸协议,将免费班车外包给了车辆租赁或服务公司,如果再在免费班车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超市可以不负责任。据了解,超市外包免费班车的起因就缘于此,但免费班车在此情况下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超市真的能置身事外吗?事实并没有那么简单。日前,上海普陀区法院审理了有关消费者在超市班车上摔跤致伤的案件,根据案件判决结果,超市仍是事故的第一责任人,车辆租赁公司则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专家同时指出,一些超市自己规定的“乘坐班车致伤必须持购物小票才能获赔”的理由也不能成立。案例:车速太快,乘客颠簸至腰椎骨折“我坐在超市班车的最后一排,当时车子开得很快,剧烈颠簸,我从座位上弹起来又跌回去,腰部一阵剧烈的疼痛……”因为乘坐超市班车,上海的张女士腰部受伤,经过鉴定,她的第1腰椎椎体压缩性、粉碎性骨折,而损伤的后遗症已经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乘坐超市免费班车酿成如此严重的人身损害,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张女士将超市以及第三人上海市的一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一起诉至上海普陀区法院,要求获得残疾赔偿金12万余元。张女士向法庭陈述,去年1月2日上午9时多,她与家人一起在超市购物,后乘坐9时40分发车的超市免费班车11号线回家。在回家的途中,张女士说当时班车的行驶速度过快,在经过不平整路面时发生剧烈颠簸,致使她当时就觉得腰部受了伤,疼痛不已。张女士回忆当时的情况,因为觉得腰部受伤,她并没有立即下车就诊,而是跟着这趟班车重新回到超市,到超市服务台要求解决。当天,她在超市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腰椎骨折,需要休息期15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60天。张女士认为,超市的免费班车属于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她在超市购物后乘坐了其提供的班车,因驾驶员对道路状况不注意,车速过快,致使自己受伤。张女士坚持认为超市方面在提供服务时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害赔偿,第三人汽车服务公司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现场,张女士向法庭递交了购物小票、第三人车队队长开具的事故清单、相关的医药发票等证据。对此,被告超市以及第三人辩称,超市班车11号线的发车时间为9时20分,并非张女士所言的9时40分。超市以及第三人均对张女士所称的“因车速过快,颠簸至其受伤”等事实不予认可。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女士提供的各种证据均能证明当时超市班车11号线途经路段确实在修路,并且其投诉的时间等内容均有一定的连贯性,事情发展合乎情理,因此法院采信了张女士的说法。法院认为,法律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受伤,受害方可以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现今社会,免费班车作为超市的一种营销手段,应视为经营者为消费者来店消费提供的配套服务,理应纳入其安全保障范围,因此超市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以使接受服务者免受财产或人身损害。案件中,车辆驾驶员明知存在修路的情况,而车辆经过不平整路面时会颠簸,即存在不安全因素时,未能给予乘客必要的提示、说明、警示并采取减速措施,疏于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不作为导致张女士受伤,其行为存在过错。因此,普陀区法院一审判决超市赔偿15万余元。
【案例】3年前,上海某涉外旅行社与李小姐建立劳动关系,约定工作岗位为西班牙语导游。之后,旅行社送李小姐出国培训半年,双方为此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和8年期限的服务期协议。由于旅行社业务发生变化,很少用到西班牙语导游,李小姐提出劳动合同期满时终止劳动关系,但旅行社不同意:服务期未满怎能说走就走?公司宁愿把李小姐“雪藏”也不放她走。【分析】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有权不再续签,此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但李小姐的情况较特殊,她与用人单位约定了服务期。根据有关规定,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劳动合同可终止,但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追索服务期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并要求劳动者履行服务期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李小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旅行社继续提供西班牙语导游岗位,李小姐应当与旅行社续签劳动合同直到服务期满为止。如果旅行社不能继续提供西班牙语导游岗位,李小姐又不同意改做其他工作,那么李小姐可以与旅行社说“拜拜”,而旅行社不得追索李小姐服务期的赔偿责任。
股份一般只可以转让不可以退出。
最好还是打借条,以便发生纠纷你
双方共同承担罚款
伤残鉴定是一个医学专业的问题,需要有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我们律师需要对自己当事人的伤情进行鉴定,也需要委托鉴定机构的,你的情况需要鉴定机构鉴定,工伤和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的鉴定标准也不一样,为你推荐鉴定标准(在网上搜索),你自己可以对照一下,大致能判断一下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1]》(GB/T 16180-2006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判刑根据认罪态度、是否主犯、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条件确定,建议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阅读案卷,查清案情,最后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罪轻辩护,维护当事人最大权益。 数额巨大,案情复杂,直接委托律师代理
起诉离婚,委托律师代理,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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