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利事务部主任,同时具有得专利代理人、保险公估人资格。受聘担任武汉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保险赢家》特约撰稿人、湖北交通广播电台嘉宾律师。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并为多加企业、高校提供专利法律服务,担任多家高校、企业法律顾问,专业的技能、细心的态度以及强大的责任心,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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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利事务部主任,同时具有得专利代理人、保险公估人资格。受聘担任武汉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保险赢家》特约撰稿人、湖北交通广播电台嘉宾律师。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并为多加企业、高校提供专利法律服务,担任多家高校、企业法律顾问,专业的技能、细心的态度以及强大的责任心,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本网讯(通讯员张勇)5月4日晚19时,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部主任储涛律师应邀来我校作了著作权法知识专题讲座。全体教师、机关全体人员及总务系统管理干部在小礼堂听取了此次讲座。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蔡旭红同志出席并讲话。储律师从著作权的概念和特点入手,系统阐述了作品的构成要件、种类,解读了著作权的权能、著作权的归属、作品权利人的确定、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责任、著作权的合理使用。重点论述了学术论文(专著)著作权的风险提示和学校著作权风险防范提示。参加讲座的同志认为,讲座从多角度、多层面对著作权法进行了讲解,深入浅出,贴近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尤其对专任教师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储涛律师主持讲座(责任编辑郑加俭)详见:http://news.whsw.net/?action-viewnews-itemid-4646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初探作者:储涛单位: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摘要】本文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内涵、必要性、框架、具体实施方式等方面做了初步分析。但是,企业专利战略的执行和具体的实施,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且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特点,绝大多数企业来说都处在要去摸索阶段,无可复制的模板,笔者也仅仅是根据实践经验进行初步的总结。本文不能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带来具体的执行方案,但希望能为企业对知识产权战略的认知以及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框架的构建带来益处。笔者也将根据后续的实践经验,总结归纳出可参考的具体执行方案。【关键词】企业支持产权企业支持产权战略商标专利著作权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内涵(一)企业知识产权的范围在界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之前,有必要对企业知识产权的范围进行界定。我们通常所说的企业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和著作权(即版权),企业知识产权的完整组项还包括技术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商业方法及其他智力创造的可运用于企业经营的智力财富。1、关于商标。对企业而言,商标是对企业产品或服务起标识作用的标识。但只有注册商标才能获得《商标法》保护,虽然“老字号”标志也给予保护,但这种保护力度是有限的。未经注册的起标识作用的标志虽然也可以成为商标,但是不能获得《商标法》保护,无法成为专用商标。企业要消费者快速了解并记住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为其产品设计商业标志,并注册成为注册商标。根据商标的显著性或独特性的大小分为强力型商标和弱力型商标,从企业长远发展上将,应优先选择强力型商标;从商标保护的需要可分为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两者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极为重要。商标的基本功能是产品或服务区分功能,更高层次的功能是信誉和信赖功能,反过来有可以提升山品的价格。2、关于专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和实用新型都是技术方案,所不同的是发明包括方法技术方案和材料的组分技术方案,而实用新型却不包括;发明的创造性标准高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和外观设计相比,外观设计强调审美效果,主要起装饰作用,强调整个产品外观的整体性;商标主要起标识作用,强调产品外观某部位的特殊性,虽然两者有一些相似性,但仍然有本质不同。几乎每个企业都需要有自己的注册商标,但只有生产研发型企业才必须发展自己的专利。任何技术创新不申请专利保护,即便是国家对技术成果授予至高奖项,也不能保护其技术成果,必须通过申请专利取得专利保护。3、关于版权。版权主要是指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权利。并不是只有娱乐企业才涉及版权,其实每个企业都会涉及到版权。就拿生产企业来说,产品的介绍手册、说明书等都受版权保护。负有独创性的广告用语等都可以获得著作权保护。与专利权和注册商标权不同的是,版权不需要登记,只要行为人创作完毕即可享有。作品是著作权人思想表达的结果但著作权不保护思想。4、关于技术秘密。所谓技术秘密是指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实用技术信息。虽然技术秘密也是技术方案,但是该技术方案没有申请专利保护,权利人也不愿意申请专利保护,不属于专利。从技术内容来看,两者都是技术创新、技术成果,甚至有的专利的价值比技术秘密还要高,但是,专利技术大多是容易被反攻的技术,即技术人员可以产品逆推所对应的技术方案,而技术秘密不容易被反攻,即使技术人员知道产品,在一段时间内甚至很长时期内无法逆向推导该技术方案。有的技术秘密甚至一百数百年都没有被反攻出来,例如云南白药、可口可乐的配方。鉴于技术秘密保护和专利保护都是对技术创新的保护,为了介绍方便,本文把技术秘密保护的介绍纳入到专利战略中分析。5、关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规定,所谓集成电路,是指半导体集成电路,即以半导体材料为基片,将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集成在基片之中或者基片之上,以执行某种电子功能的中间产品或者最终产品;所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下简称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由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不属于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其布图设计本身是一种图纸,即不是产品也不是方法,无法纳入《专利法》保护范畴,同时布图设计的商业价值必须依赖产品才能体现,这与《著作权法》中的作品有本质区别,也不能纳入《著作权》法保护,当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图纸本身受《著作权法》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只有登记后才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保护。其登记机关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人可以自己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登记。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10年,自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以较前日期为准。6、关于植物新品种。根据《职务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由于《专利法》不保护动植物品种,故,国家专门立法对植物新品种给予特别立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和专利权类似,只有经申请经审核授权后才能取得品种权。一般来说,只有农林企业才会涉及到植物新品种保护,不是每个企业都必然接触到,无不做重点论述。植物新品种的名称权的作用与企业的注册商标有一定的相似性。7、关于地理标志。世界贸易组织在有关贸易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对地理标志的定义为:地理标志是鉴别原产于一成员国领土或该领土的一个地区或一地点的产品的标志,但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确定的特性应主要决定于其原产地。因此,地理标志主要用于鉴别某一产品的产地,即是该产品的产地标志。地理标志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由于地理标志一般不属于哪一个企业所专有,有的地理标志企业不能使用,故在此不做论述。但是,对那些原产地的产品充分利用地理标志是非常重要的,地理标志一般由某一非盈利的第三方组织来具体管理。(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战略”一词来源于军事学,有两层含义:(1)指导战争全局的计划和策略;(2)比喻决定全局的策略。之所以说知识产战略,因为知识产权规划不是一朝一起就可以很快建立起来的,且涉及到方方面面,它需要长期规划并逐步实施才能得以实现。知识产权战略是指与知识产权相联系的法律、技术、经济原则的结合,用于谋求最大利益,指导企业在经济、技术领域竞争而采取的一系列策略和手段。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具有法律性、技术性、时间性、地域性、和变化性等特征。知识产权战略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业知识产权战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等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指企业从长远战略目标出发,充分有效地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企业商标、专利技术、专利情报信息等智力成果,以求在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中维持、强化其优势地位而采取的对策谋略(详见:冯晓青《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对一个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战略是一个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经营方面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可以有力的对抗和排挤竞争对手,以较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市场占有份额。同时也能增强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在技术的开发和研究方面可以使自己的发明创造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及时掌握技术的最新发展,从中借鉴适合自己的创新发展之路。任何一个想发展壮大做长远规划的企业都面临企业知识产权的相关问题,如果把知识产权当作一件事来做或仅由某一个部门来完成时远远不够的。必须把知识产权当作一种战略来实施,由整个企业的部门系统配合完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最为重要的是商标战略、专利战略和技术秘密战略。二、建立知识产权战略的必要性历史上每次工业革命都是伴随着科技的发展而推动的,是科技的进步推动了工业革命,所以工业革命的本质是科技革命。在世界经济进入疲软时期时,美国,日本等经济强国纷纷将视角转向科技革命,针对本国的特点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不仅避免了经济危机,而且带动国家经济的再次腾飞。经历了经济基础的原始积累,和知识产权的无数次阵痛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针对我国经济结构特征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并于2008年6月5日实施,随后各省、直辖市等地方政府也陆续的颁布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对依靠高科技发展的企业给予政策上的种种优惠,自此,我们也走上了知识产权之路,但路漫漫兮,我们才刚上路!(一)历史的惨痛教训1、中国DVD侵权案曾经的DVD产业是我国是如此的火爆,无论是国内销售还是海外出口都让商家打捞了一笔,正当他们准备大显身手时,外国几大DVD技术开发商(即专利技术持有人)告上法庭。最终,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代表国内百余家DVD生产企业,与6大技术开发商组成的“6C联盟”签署协议:中国企业每生产一台DVD机,要向“6C联盟”缴纳4.5美元的专利费。再加上其他国际DVD专利收费大军的进逼,导致DVD产品的出口价格上涨10美元,出口增长势头受阻。有些DVD技术是我们自己开发的技术,但是没有申请专利,不仅得不到我国专利法保护,还由于没有申请专利,进而导致外国企业申请专利成功。DVD专利纠纷致使很多企业被击垮,壮志被抹灭,辛辛苦苦赚的钱却支付给了技术开发商,其教训着实让人刻骨铭心,不重视技术的专利保护,其后果是惨痛的。DVD专利侵权案充分暴露出大多数中国企业抱着“世界制造工厂”的荣誉准备潇洒走世界,可还没有迈出国门,却被知识产权给敲了闷棍,此时才知道知识产权为何物,原来的“世界制造工厂”荣誉是颁给下三滥的,这才打起了知识产权的大旗,可他们真的举好了这篇大旗吗?阵痛还在继续着!2、苏州恒久上市再被否案作为国内激光、有机光导鼓生产制造行业内非常有响应力,而且规模最大的龙头企业,苏州恒久遭遇了上市前的“专利门”的尴尬。此前被媒体誉为“中国激光OPC鼓行业领航者”、“具有创业板精神”、“集产品创新、高科技、民族品牌和高成长性于一身”的苏州恒久,IPO路演时,苏州恒久介绍5项现有专利技术、3项发明专利申请、1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以及10项国际领先、国内首创或国内领先非专利技术,其上市已经被通过,但随后被曝“已经因欠费(未缴纳专利年费),被终止专利权”,经核查,恒久公司的有几项被授权的专利因为没有缴纳年费被终止,其他是正在申请中,并没有获得授权。证监会核查清楚后立即撤销了苏州恒久的上市许可,最后,苏州恒久不仅没有上市成功,还向投资人赔付巨额损失。回想苏州恒久案件,其关键还是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概念认识不够。恒久公司误认为专利申请后就可以获得保护,授权仅是形式,完全忽视只有授权才可以获得专利保护,且还以缴纳年费为前提的基本法律规定,其结果是上市没成功,赔偿投资人损失,还捐献一些好的技术方案。是恒久公司不重视知识产权吗,我想应该不是,是他们停留在表面,没有把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战略来实施。恒久举起了知识产权战略的大旗吗?是的!他们举好了知识产权大旗吗?完全没有!苏州恒久“专利门”事件充分的告诉我们,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价值内涵存在种种误区,特别是专利。在申请、获得及维护专利时,申请人、专利权人需要花费相应的专利费用,这是谭获得专利保护的对价。由于仅仅把申请专利的目的定位在保护核心技术,因此许多企事业单位的决策者由此认为申请专利就是花钱,就是要进行资金投入。专利保护实为权利人和国家之间的合同保护,专利权人所要支付的对价是技术充分公开+专利费(包括申请费、专利年费),国家或公众的对价是给予申请人的技术方案《专利法》规定的保护,《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即为专利保护合同的格式文本,专利权人少履行其中任何一项义务,都可能导致其权利的丧失。很多企业误认为,如果不能再推广应用,也就无经济价值,便不再缴纳专利年费。然而这是认识上的极大的误区。专利的的经济价值十分丰富,它不仅仅在于保护企业专有的享用技术创新成果,还是打击竞争对手的有力武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树立竞争信心。苏州恒久正是由于其对专利的内涵及价值认识不够,才有了“专利门”事件,留下的是惨痛教训和深切的后悔。3、知名商标被抢注几乎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商标,可他们都注册了吗,在那些地方注册了?还得问问他们自己!随着深圳市博朗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7月在香港抢注180多个国内知名商标,商标抢注成为了中国知识产权界的“另类热带风暴”。而我国的一些著名品牌如“青岛啤酒”、“竹叶青”、“杜康”酒等分别在美国、韩国、日本被抢注,“五星”、“全聚德”、“狗不理”
来源: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部《专利代理条例》作为规范专利代理行业的一部重要行政法规,实施至今已20年有余,在规范专利代理行业,促进知识产权发展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专利法》已经历了三次修订,专利代理机构已由国办单位改制为民营,专利代理行业也有了十足的发展,现行的《专利代理条例》已经不能适应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国务院法制办于2011年2月11日公布了《专利代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2011年2月19日下午,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专利法律事务部,就《专利代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修订事宜举办专项研讨会,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储涛、柳志远、吴良涛、夏新兵律师,实习律师向思,湖北武汉永嘉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王丹、伍建等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大家就送审稿的亮点及不足之处进行了全面而又深入的讨论。此次《送审稿》有诸多亮点:1、将“专利代理人”变更为”专利代理师”,以提高专利代理师的社会声誉和社会地位;2、规范了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执业证的取得、注销、吊销等程序;3、规范了专利代理机构的申办条件;3、加强了对专利代理师、专利代理机构的监督机制,规范了公平竞争程序;4、规定专利代理师、专利代理机构的社会援助义务,以增强专利代理师、代理机构的社会责任感;5、内容更加充实,由现有的20多条增加至55条,使得条理更具有操作性,我国《律师法》也才60条。许多亮点也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送审稿》的诸多亮点值得称赞,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经研究讨论认为《送审稿》还有以下不足之处,应进一步修订:1、专利代理师的定义不够准确,存在重复限定,并未体现专利代理人的职业特点,可吸取《律师法》、《注册会计师法》对律师、注册会计师的定义经验;2、对取得专利代理师的条件要求中,不应仅限于理工科专业,这是不公平的入行限制,能否做一名优秀的专利代理师,其核心在于其是否具有理工科专业的知识和强大的责任心,而知识是可以学习的,教育背景只是其过去的经历,事实上律师、注册会计师、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考试,都没有完全限定于特定的专业,《送审稿》应当吸取经验,以更大范围的吸纳专利代理人才,促进行业的壮大发展;3、不应将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完全限定为专利代理师,应当把投资人和执业的人员资格条件分开,专利代理的服务质量靠的是专利代理师的水平而不是股东的身份,两者混淆只会阻碍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4、对专利审查员从事专利代理师执业未作限制,事实上,专利代理师相当于诉讼过程中的法官,其改行做专利代理师,相当于法官改行做律师,律师法对法官从事律师行业后的执业都诸多限制,以防止司法腐败和不正当竞争,《送审稿》有必要对专利审查员改行做专利代理师做一定的限制,以避免不正当竞争和腐败的发生;5、《送审稿》对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要求,将阻止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根据《送审稿》的要求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必须有三名以上的合伙人律师取得专利代理师执业证,并且要执业两年以上,而由于律师和专利代理人必须专职执业,如果都按照法律规定,一个律师想同时取得专利代理师执业证和律师执业证变成不可能,这样的规定事实上完全阻止了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阻碍了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6、《送审稿》规定取得律师职业资格的专利代理师可以从事专利诉讼业务,与《律师法》的规定相冲突,有必要进一步协调。讨论会中,大家还就《送审稿》的其他不足之处提出讨论,并提出修订意见。会后,专利法律事务部将讨论的成果写成书面文件发给了《方圆律政》,由《方圆律政》做专题报道,希望引起更多的关注,以促进《专利代理条例》的完善。盈科专利法律事务部还将对讨论会的成果作进一步研究,以形成详细的修订意见,并发给国务院法制办,同时在网络媒体和纸质媒体发表,以引起更多的人关注专利代理行业,关注《专利代理条例》的修订。详情请关注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官方博客。
广州的三环、粤高、新诺等专利代理机构都可以的。当然,您也可以委托外地的代理机构。
当时有没有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如果没有,可视为技术转让或许可,您可以要求他们支付使用费,如果他们不支付,您可以书面通知他们停止使用。鉴于你们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且他们现在还没有做,您的技术还没有公开。建议你您立即申请专利,通过专利保护,否则,一旦公开,就无法申请专利保护了。
国内公司申请专利缺乏新颖性,可以申请宣告无效。所以你们公司无需担心涉嫌侵权,但建议你们手机到该专利产品在申请日之前在国内销售的证据,以备将来无效时使用。
线路板设计,可以考虑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单纯的电路无法获得专利保护,但如果把电路和具体的电器元件结合形成产品或产品模型,也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公司名变更后,建议您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做一个权利人信息变更的备案手续,这对后续的专利、商标保护,交易都有好处。
乙厂可以在1987年8月之前的规模范围内继续经营,属于在先使用权。同时可以申请甲厂专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