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柏杨律师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凭借自己过硬的业务水平和实务操作技能,接手并办理了大量的疑难复杂案件,曾先后代理了杨淑华贪污、受贿案(2010年四川省科级干部中数额最大的案件),陆庭康、李华林、谭茂杰非法买卖制毒物品团伙案(2010年公案部督办案件),师仕忠制造、贩卖毒品案(2011年四川省公安厅督办案件),广东科达与四川华洋陶瓷公司产品质量损害赔偿案(标的额为4000万元、四川大卫爱尔门业与四川尚都房地产公司买卖合同及质量损害纠纷案,四川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彭山金炜冶化投资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洪雅联社与金马房地产开发公司抵押权损害赔偿案等三十余起在眉山、全省直至全国均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固定青神县人民政府、四川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美莱雅陶瓷有限公司、四川省青城机械有限公司、眉山市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四十余家政府部门、公司、金融机构和个人常年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参与并代理了大量涉及国有土地城市房屋拆迁,企业避税、企业融资策划等领域的非诉业务,均取得了良好的代理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