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业股票索赔律师、金融证券部主任(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婚姻家事部主任。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由律师、律师助理、损失核算员、金融证券专业顾问等9位成员组成,已帮助1000多名受损股民成功获赔。擅长领域:金融证券、婚姻家事、经济纠纷、合同纠纷。
擅长:房产纠纷,证券投资,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内容】我朋友打算从银行贷款,然后再转借给其他人,从中赚点利息差,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南京律师谢保平解答】《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如下记述: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如第十四条第一款所述,你朋友从金融机构借款,然后加息后转借给其他人的行为是无效的。这种无效是指约定的利息无效,并不是说你朋友借给他人的本金无权要回来。换句话说,你朋友的本金可以要回来,但是无权要求对方支付利息,且银行贷款的利息他也需要偿还。
【法律咨询】我老公婚前全款买了套房子,婚后他为了讨好我,主动提出给我这房子一半的所有权,且说他的收入一半归我,我的收入全部归我自己,当时我们写了一个书面协议,但是房子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我们现在在闹离婚,请问这个协议有效吗?【南京谢保平律师解答】目前法律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有效,有的认为无效,但是最高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认为即使没有办理过户,也应认定有效,谢律师也更倾向于有效。因为你们处理的是离婚问题,故应优先适用《婚姻法》,而不是《物权法》。《婚姻法》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这个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使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这个协议也是合法有效的,如果你们要离婚,此协议中进行过约定的财产,应该按照此协议的约定进行分割,没有进行约定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咨询】我老公要和我离婚。我们没有什么财产,有两个孩子。大女儿3岁,小女儿12个月。我老公平时酗酒,还会殴打女儿,平时也不照看。我白天上班没办法照顾孩子,都托我爸妈照看,他们已经退休了,下班后我回我爸妈家一起照顾孩子,所以现在我们母女都住在我父母的房子里,那房子是我父母的拆迁安置房。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可以得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网络配图)【南京谢保平律师解答】原则上,法院会将两个孩子分别判给你和你老公,一人一个。但根据你的叙述,两个孩子一直都是由你抚养照顾,你有固定的住所,有稳定的工作,父母退休且有退休工资,父母不仅可以帮你照顾孩子,还可以在经济上给你相应的支持,所以你还是有一定的可能性能同时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的。
根据《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女职工失业期间,下同)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希望这些资料对你有没有帮助
建议你向法院起诉,由于你老婆涉嫌转移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
你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