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华律师

张建华

律师
服务地区:云南-昆明

擅长:

律师简介

张建华律师199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学系,在五华区检察院反贪、批捕、起诉科工作过,参与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前的试点诉讼工作,为新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起到一定作用,在人民法院的(天平的回忆)一书中记载。1998年后从事律师工作。办理过众多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民事、拆迁案件。真正做到律师为当事人服务,体现律师作用。在为当事人服务的过程中,凭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勤恳的认真的工作态度、谦虚和蔼协商的工作作风、坚实的法律功底、准确分析案件,案件均能根据律师的判断方向发展,基于专业性的服务水平,张建华律师认为律师应该充分本着为当事人服务的态度,在诚信服务的同时,坚持认真和执着精神,与当事人公担诉讼风险,逐步形成律师事成后收取诉讼费用,可以事先承担法院诉讼费用。不让当事人赢了官司输了诉讼费用,同时通过案件强行使得律师坚持服务有效的原则。案件诉讼,任何律师都可以进行,人人都可以称专家、名律师,但只有接受服务过的当事人才知道律师行不行。鉴于办案不是单纯引用法律条文。案件本身涉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同时由于当事人各方追求客观事实本身的能力不同、法律功底不同导致诉讼方式各异。案件充分体现律师的脑力劳动,诉讼工作必然是律师睿智、细心、勤恳、负责工作的结果。虽然我们坚持按照法律办事,但办理案件的方法会伴随着依靠准确预测案件发展方向,调整诉讼思路的情况,当事人双方利益是争意的,我们维护的是自己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成功案件经验从客观上是不便于交流的。如果交流,是不是将褒扬一方律师,贬低另方律师及当事人的能力、人品、粗心、业务不专。是不是意味着不尊重当事人的隐私违背当事人不宣扬的处事原则。毕竟,我们律师不是法官,我们虽然守法办案,但我们始终维护的仅仅是自己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法律是不允许律师同时为当事人双方同时提供服务的,因此除调解外,同时让当事人双方满意是不可能的。因此所能赞誉的仅是律师的勤恳执着和专业精神,把当事人的尊严留给沉默的历史、留给宁静和谐的社会吧。恕不能将众多的成功案例登录观赏。

查看完整简介
执业信息
律师姓名:张建华
执业地区:云南-昆明
执业律所:云南圣唐律师事务所
律师职务:
执业证号:15301*********129
擅长领域:
查看完整信息
服务信息
1人
客户好评
5人
客户采纳
一小时内
响应时间
律师解答记录查看更多
客户评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