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张锐律师,微信号同手机号,老家湖北黄冈的,已执业12年,现广东思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律师,专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欠款支付,刑事辩护、合同违约、侵权赔偿案,办案经验丰富,办事认真负责。
擅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
2010年冬天,广东某乡镇发生一宗抢劫致人死亡案,警方通过摸排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唐某供述了自己夜行回家,偶遇受害人,见财起意,只身持刀抢劫受害人,遭到受害人反抗后持刀刺死受害人。唐某某到案后,其父亲焦急万分,杀人偿命的观念困扰其数个无眠之夜,想到其亲生养育二十多年的儿子将来押进刑场接受死刑执行,他十分迷茫无助。侦查阶段,这位慈爱的父亲,听说他的小儿子在网上留意到本律师,电话咨询我的见解和应对办法。本律师感觉此案在争取无罪判决或排除死刑判决上可以努力争取到。这位父亲委托本律师后,我多次会见了他的儿子,他陈述当晚他只身面对受害人时,持刀威胁其交出身上财物时,受害人见他并非人高马大,就与其搏斗,轻易将他摔翻在地,然后迅速逃跑,唐某某起身后,快速跑上追赶,背后追上即用左手手臂绕受害人前面夹住受害人前胸,然后右手持刀绕到受害人身体右侧到前胸快速将刀刺入受害人肺部,连捅两刀,然后逃离现场。本律师到检察院调阅全部案卷后,发现,唐某某向公安机关陈述稳定,细节详细,且对本律师陈述案件细节都是真实的。现场没有目击证人,作案刀具无法找回,受害人已死亡。到法院,本律师提出其中最核心的辩护意见是质疑唐某某作案的动作能力,有与他人一起作案的很大可能性。因为犯罪嫌疑人身高个子一般,没有受过任何擒拿搏斗的专门训练,体能、速度、力量、敏捷明显很弱,且之前与受害人有搏斗证明了当事人比受害人的体能差很多,在这样的力量悬殊对比下,如何能够突然变成一个身手矫捷的搏击高手?如果没有他人协助,被告人是很难完成干脆利索的杀人举动的。而且现场没有任何目击证人,被告人也有可能怀着一人顶罪保全他人的想法。这一番合理的怀疑使得法官也无法判断究竟是被告人一人作案还是与他人一起作案,在难以查证的情况,法官不敢下极刑判决,最后中庸判决无期徒刑。办案经验:刑事司法实务中,许多抢劫、故意伤害、故意伤人等命案中,往往没有目击证人、且受害人已死亡,就剩下核心的证据——被告人的口供了。这样的证据往往很单薄,只要深入案件中,对作案时间、地点、作案能力等方面提出合理怀疑,往往能撼动法官对案件直观认知。法官在无法排除其他可能性的情况,往往会排除死刑判决,适用较轻的刑事量刑。如本案,合理的怀疑,使得法官无法排除与他人一起作案的可能,一旦此案适用死刑,若将来真有那么一天,其他案犯投案自首或警方串并案翻查到此案的真相,此案的法官将承担刑事责任,谁都不愿意因为工作上的一个案子绊住自己的前程。于是退而求其次,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倒是能让大家都有台阶可下,这是刑事辩护的心理学规律。死刑辩护,深入案件,提出细致合理的怀疑,是刑事辩护重要法宝,往往也是唯一的救命稻草。
办案经过林某涉嫌贩毒被抓捕后刑事拘留。林某父亲委托本律师担任林某的辩护人。本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林某,林某反映抓捕过程非常蹊跷,接头信号、交易时间地点等全部被警方掌握得一清二楚,像是一个诱饵和一张大网等着他钻进去一样,并怀疑与他交易的苏某是警方的线人,为警方破案提供诱饵情报服务的。毋庸置疑,当事人林某是被警方钓鱼抓捕的。案件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本律师全面调阅复印出卷宗,认真研究卷宗材料,发现众多材料反映确有钓鱼抓捕我的当事人的迹象,只是没明确的证明和内容显示是警方通过线人抓捕,《抓获经过证明》也只是“我所接到群众举报,并迅速出警抓捕正在毒品交易的林某和苏某”。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后,本律师出庭辩护,提出三点,第一,根据苏某与林某的通话清单反映,是吸毒人苏某主动打电话联系我的当事人林某的,结合供述材料,证实是苏某主动要求林某贩卖毒品给他的。第二,本案抓获经过太有戏剧构思了,一般情况,警方不可能未卜先知,行动迅速,合理的推断警方通过特情线人苏某引诱出林某贩卖毒品,以达到人赃俱获,证据确凿的目的,并完成办案派出所的破案任务指标。这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犯意引诱。第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第六条特情介入案件的处理问题规定:行为人本没有实施毒品犯罪的主观意图,而是在特情诱惑和促成下形成犯意,进而实施毒品犯罪的,属于“犯意引诱”。对因“犯意引诱”实施毒品犯罪的被告人,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当依法从轻处罚。合议庭采纳本律师的辩护意见,从轻判处林某8个月有期徒刑。从刑事拘留之日到判决下达之日,林某已在看守所羁押5个多月,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后两个多月,林某即可在看守所服刑后走出来。成功经验:1、特情线人是警方破案广泛引用的手段,尤其是在贩毒、非法经营等交易型犯罪中应用十分广泛。但是,警方在破案后,不可能在卷宗中明确显示是利用了特情,谁是特情线人,这是警方的秘密。虽然,警方始终会在卷宗笔录等材料中露出一些使用特情线人的蛛丝马迹。2、法官审判贩毒案时,在没有律师介入提出警方使用线人抓捕破案的线索的情况下,不可能主动想像使用线人的情况,其一,法官办案很忙,不可能对卷宗深入研究分析,其二,法官的角色限制他不可能主动帮被告人找从轻减轻的情节并从轻处罚,否则会有徇私的嫌疑。3、律师利用调阅复印出的卷宗材料,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发现情况,提出质疑,合理推断,完全可以影响同样是人的法官的内心认识看法。4、公检法内部的会议纪要、指导意见这些俗称的“内法”,在刑事辩护中往往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所谓的内法是指公检法内部使用的一些政策文件,在公检法办理案件中起到系统指导规范的作用。掌握这些文件,可以深入地抓住刑事辩护辩点,有力度的提出辩护意见,有利于达到当事人从轻减轻处罚的目的。
助当事人开阔索赔思路,成功代理在网吧被人砍伤追索网吧赔偿胜诉何某因与他人产生矛盾,一日在某网吧上网时,被他人纠集的几个小流氓砍成轻伤。一部分肇事者被拘留逮捕,另一些人在逃。已归案的肇事者家庭贫苦,拒绝赔偿,在逃的人迟迟没有归案的音讯。何某一筹莫展某晚咨询我。我详细深入地问了他案件的许多细节情况,指引他起诉网吧要求网吧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何某委托我代理此案,法院判决网吧承担30%的责任,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获得的赔偿刚好弥补何某的医疗费损失。办案经验谈:一些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往往想法很单一,一个想法,找伤害者赔偿,有在逃的想办法或特别期盼公安早日抓人,于是公安、法院来回跑耽误了时间,自己的索赔思路越来越狭窄。很遗憾的说,刑事案件的赔偿是世界难题,许多刑事被告人及其家属没有钱赔偿,或没有必要去赔偿。如果真遇到死猪不怕滚水烫的人,受害人和法院都没有办法帮助拿到赔偿。跑公安催公安抓在逃,也多数是徒劳无益,警察有线索自然会抓,没有线索,一天去催一遍也没有用。遇到这种情况,受害人应放开思路,多想想其他办法,如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被他人故意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随后要求社保局和工作单位赔偿。如像本案一样,伤害发生在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场所,可以以这些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请求赔偿。如伤害者是有单位的,可以请求其雇主和单位承担替代赔偿责任。等等。总之,思路放开了,办法就自然多了。
深圳龙岗刑事律师指导取保候审(保释)本律师多次收到当事人、委托人、社会朋友、网友关于取保候审的咨询。在这里,我作一个汇总解答。相信能够帮你认识取保候审。的确,亲友被刑事拘留关进看守所后,希望有一个人能说通公安办案单位,保释出亲友脱离看守所的苦海,更希望有一个像香港TVB电影里才有的大律师到警局走一趟,对警官居高临下地说一声,我来保释我的当事人,然后把当事人带出来。那是亲情爱情友情产生的最初衷最纯洁的愿望。但是中国特色(仅指中国内地)的取保候审完全不像香港电影里的保释那么美好,以下是本律师几年来在深圳龙岗区宝安区经办刑事辩护案涉及取保候审的经验结合同行律师办理的经验、及一些群众申请取保候审的经验和教训,对取保候审有关热门问题的集中回答,忠言逆耳,确够实在:1、1、哪些案件有希望取保候审?A.A、盗窃案(仅限于小偷小摸、顺手牵羊、见财起意的初犯、偶犯或未成年人犯,犯案两次以上的,入室盗窃的、数额很大的完全没有希望)B.B、职务犯罪案件,如私营企业员工的职务侵占案,国家单位公务员官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贪贿案、渎职案)别奇怪,党内的事,党内的人可以宽容处理、内部处理,老百姓就差很远,无怪于无数精英愿意进公家单位,本律师不是愤青,这是现实。C.C、故意伤害案(仅限于无深厚仇怨临时起意的打架斗殴案,且受害人虽鉴定为轻伤但伤情不重,治疗过程简单,且嫌疑人摆平了受害人那边。有预谋的伤害案、重伤案、受害人无法摆平的没有希望取保候审)D.D、企业家的经济犯罪案件(这是现实,企业家有产业,相对信用容易得到公检法的认可)E.E、过失犯罪案件,如最常见的过失犯罪案——交通肇事案,需买了保险可以足够赔偿受害人。F.F、危险驾驶案(酒驾),且未制造交通事故的。2、2、哪些案件没有希望取保候审?A.A、贩毒案无取保可能、无缓刑可能,贩毒多少,国家都要给个教训,情节轻的,有律师专业辩护的,可以判刑几个月,判了后(扣除走司法流程关押的三到四个月时间)大概三到六个月能出来。B.B、赌博案、开设赌场案、容留卖淫案、寻衅滋事案。无取保可能,这几种案是由治安案件升级的刑事案件,多数情节轻,公安派出所一开始通常可以治安处理也可以刑事处理,若公安已立刑事案,说明公安办案单位已形成非常固定、固执的处理的态度,没有可能说服动公安机关把人费力费神送进去再又费力费神办手续把人取出来,基层派出所忙得像个陀螺,没可能为一点人情和利益去做往返功。C.C、暴力犯罪案件,如抢劫、抢夺、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取保候审的概率为零。3、3、哪些案件取保候审有希望,但是难度很大。A.A、关联性犯罪案件、上下游犯罪特点的案件。如隐瞒犯罪所得案(以前的销赃案),这种往往跟盗窃团伙案、抢劫团伙案,职业盗窃、抢劫案关联同案,受主要案件的牵连,公安不放心中途放人出来,害怕串供、通水、毁证影响公安深挖余罪、打击团伙犯罪,所以难度很大。4、4、哪些是取保候审的有利因素A.A、未成年嫌疑人初次犯案。B.B、怀孕(含刚流产)、哺乳期内的女性犯罪。此种情况非常少见,不用去申请,公安会主动取保候审。C.C、嫌疑人有重大疾病急需出看守所就医治疗的。此情形非常少见,一般疾病,公安不搭理,若真有重大疾病可能危及生命,公安会主动办理取保候审。D.D、嫌疑人是深圳本地户籍,在深圳有房产、稳定工作。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观念,可以明显公安最大的顾虑——害怕人取保放出来远走高飞或藏匿不再配合后面的司法流程工作。若法院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能到庭,批准取保候审的领导会被问责,将影响他的前程和绩效奖金,绩效奖金倒无所谓,个个领导都是时刻追求上进的,没人愿意为人情利益去冒风险影响或毁掉自己的官场前程。E.E、单人单案的情形.人多难办事,取保一个出来,同案人和家属会不平衡,容易出现到处上访告状的现象,官员害怕被上访点名单位和领导,虽然实际无法对他造成什么影响,但是给系统内单位制造了麻烦,给上级领导制造了麻烦,被上访多了,官位就危险了。5、5、怎么办理取保候审?有希望取保候审的情形下,可以通过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保证的方式办理取保候审。6、6、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多少钱?深圳地区取保候审保证金通常是1万到10万(特别情形是远远超出这个范围)。具体数额由公安办案单位决定。7、7、哪些人可以作为取保候审保证人?在深圳有本地户籍、有房产、有深圳本地稳定工作的人才能让公安取信作为保证人,律师和国家机关公务员不能作为保证人。8、8、什么阶段适合申请取保候审?拘留开始后批准逮捕前。其一,此时经办案件的单位只有派出所一家,没有很复杂的关系因素,容易处理。其二,许多具体案件中、博派出所批捕前查办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而且难以查清,要查清也需要耗很大财力物力,对是否能批捕信心不足,主动办理取保候审或释放,又自己打嘴巴,更害怕当事人出来到处告状追究办案单位渎职侵权的责任,此时,律师或家属申请取保候审,公安可以就坡下驴,因为是当事人一方申请取保的,公安此时的弱势心虚可以掩盖,也较少担心被上访告状。9、9、检察院批准逮捕了还有机会取保候审吗?几乎不可能。其一,深圳地区,公安派出所侦查收集到基本案件证据后提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认为案件可以达成移送法院审判定罪量刑的程度后作出了批准逮捕,检察院再将案件送回到派出所,派出所这时不再经办了,直接送到公安(分局)系统内的预审大队预审(主要是对前面侦查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修正补充详细及深挖余罪)。所以批捕后就涉及前后三个不同单位——派出所、检察院、预审大队,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协调三个不同单位的态度和意见(各个单位的处事风格不同),难度系数是批捕前的数倍,通常会遇到三个单位互相推诿,取保候审的申请书都没有哪个单位愿意收,更谈不上深入的谈取保、办取保的事。10、10、移送到检察院、法院时有机会办理取保候审吗?几乎不可能,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通常是一个月,法院审判的期限通常是一个月,检察院从前台收案到分配给具体检察官,检察官还需时日研究案件,如此短的时间里,检察官要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办理取保候审,不可能,况且还不是经办检察官一个人说了算数。到法院审判阶段的情形类同于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也不可能申请法院办理取保候审。敬劝牵挂在看守所内人的家属、朋友,细读以上关于取保候审明规则和潜规则后,先详细了解案情、有希望争取到的,抓紧时间争取取保候审。没有希望争取取保候审的,早日放弃幻想、务实地想办法做好铺垫工作最后在法院审判阶段发力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最大限度让亲友少受牢狱之苦。务实才能实在解决问题,若心存不切实际的幻想,很容易被骗去钱财。社会上,确有一些以在公安里有背景关系为幌子承诺可以办取保放人捞人的骗局来骗取嫌疑人家属钱财的情况,请勿上当受骗。
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本着相对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原则确定子女抚养权。需要综合考虑一下几个方面的情况:子女的年龄、子女的情感倾向、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身体状况、生活态度、关爱子女的态度、子女之前的生活环境等。以下是几种法院常见判决习惯:1、子女未满两岁的,原则上随女方生活;2、子女满十岁,可以考虑听取子女的意愿。3、一方的物质条件,收入水平足以让子女随其生活,符合正常的生活水平如一般的营养、教育水平,而另一方的物质条件和收入水平不能够使子女随其生活达到正常的生活水平或相差甚远,原则上子女随经济条件好的一方生活。4、一方患有复杂疾病、如精神疾病、传染病、花销很大的慢性疾病,劳动能力差、不利于子女随其生活,原则上子女随另一方生活。5、子女之前长期寄养在某一方长辈处生活,(如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公带),可以考虑子女随这一方生活。6、一方有不良嗜好,如沉迷赌博、网络、吸毒、夜生活等,原则上子女不随其生活。7、一方无再生育能力,另一方有再生育能力,可以考虑子女随无再生育能力一方生活。8、一方有虐待、遗弃子女倾向、或男/女友等亲密关系人有此倾向,原则上子女随另一方生活。
一、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或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劝使员工辞职、离职的;实务难题: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不书面提出辞退意向和决定,只口头向员工提出辞退,如何固定证据证明事实来应对公司的口头通知呢?不可取做法一:硬套法律条文,要求公司出具书面的辞退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材料,这通常是不太现实的,因为许多公司(特别是小公司)没有书面辞退员工的习惯,多数是口头通知。另外一些公司钻研过劳动合同法的漏洞,一旦书面通知,就给了员工追索经济补偿金的合法可证实的理由,如果公司不愿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怎么说,公司都不会出书面的材料。如果员工直接索取书面辞退材料,往往还让公司警觉员工要准备打劳动纠纷官司了,那样公司就全面防备员工,对员工搜集证据很不利。不可取做法二:听说老板、人事经理、主管口头提出辞退或劝其辞职离职,就写辞职信,或愤然离职,这样就上了公司的圈套,断了自己追索经济补偿的后路。因为员工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无故离职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辞职信就证明是员工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在证据较量上,公司的口头通知,空口无凭,自己的辞职信却是白纸黑字,实实在在可以证明。不可取做法三:扬言打官司。不用说,公司当面会争口气,赌你去打官司,背后全线防备你。稍有成效的做法是:找同事作证,有时可行,多数时候不行,一是人情冷暖,二是人走茶凉,三是事不关己,四是极有可能影响到他失业。最好的做法是:与老板、人事经理、主管打电话录音套出他们主动辞退你的话来,将来作为证据。与老板、人事经理、主管发短信套出他们回短信表明公司的辞退态度和决定。注意收到口头通知,就要不动声色及时做。真走了,人走茶凉,老板和还在职的人很可能不再接电话回信息,或接了电话但是回避谈辞退的事。民诉法最新修改的规定,通话录音、短信、电子邮件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二、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员工被迫辞职或离职的;这条好玄妙,什么才是提供了劳动保护或条件,什么情况是未提出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难以适用,最好慎用这一条。实践中,往往是不提供劳动场所和设备,如做司机的,不再给车开干闲着等。三、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按原岗位待遇或提高岗位层次和工资水平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员工拒绝了,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实务中,员工还是要及时录音固定证据,万一到仲裁,公司很可能提出这条来反驳,证据方面,公司有那么多的还在职员工可以找出来作证,而员工方就没有这样的资源条件了。四、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克扣劳动报酬,员工提出辞职或离职;什么是未及时支付报酬,实践中一般拖欠三个月工资。什么是未足额支付报酬,差多少才算,实务中还真是什么情况有可能。克扣劳动报酬,常见情况,未按合同约定(当然是比合同约定的少)、同工不同酬、强迫员工自己拿工资出来全额交社保(社保费中单位应交部分责任转嫁到员工头上)。
家庭婚恋关系之间的侵财案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受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虚岁18未满十八周岁,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刑期三年以下,可以缓刑。这个案子缓刑有很大希望
公司需要支付给你20个月的工资数额的赔偿金
你可以到消协去投诉。
如果他散布传播涉及隐私的照片,构成寻衅滋事罪,你可以警示他法律风险,让他及时纠正。如果他一再纠缠你可以报警。
可以申请伤情鉴定,也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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