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科明律师,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学本科学历。陈科明律师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事、经济、刑事、行政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刑事辩护等。执业理念:秉承维护正义、恪守诚信、止于至善的执业理念,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以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陈科明律师,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学本科学历。陈科明律师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事、经济、刑事、行政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刑事辩护等。执业理念:秉承维护正义、恪守诚信、止于至善的执业理念,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以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诉讼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而具体的保证金数额是综合多种因素确定的。那么取保候审大概多少钱,可以退吗?法律快车的编辑将为您解答。取保候审大概多少钱?取保候审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一千元人民币。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取保候审的钱可以退吗?符合条件的,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可以退回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没有违反义务的,在变更、取消强制措施时,取保候审的钱都会如数退还。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刑事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法律文书。那么刑事起诉状怎么写?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刑事起诉状怎么写?(1)标题。写诉状的名称,应标明“刑事起诉状”。(2)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3)请求事项。主要写明控告被告人侵犯自身权益的犯罪行为的罪名,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因请求事项相当于案由,所以写时包括对被告人犯罪的罪名,应写得具体、明确、简短、符合法律规定。(4)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是刑事诉状的主体部分,亦可谓之诉状正文,要充分地、详细地摆事实、讲道理,把关键性情况和有力的根据说明白。事实部分,主要应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行为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手段、情节和结果等。要列举出能够证实被告人犯罪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以及所交验的具体证物等,同时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址。理由部分,主要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和罪名加以分析认定。(5)结尾。写明刑事诉状所提交的人民法院名称,具状人签名并盖章,具状的年月日。(6)附项。应分别写明本诉状副本×份,物证×件,书证×件。刑事起诉状范本刑事起诉状原告人:李XX,女,82岁.家住XX省XX市新城区枫叶小区15楼一单元115室,被告人:(要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等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即要求法院追究何种刑事责任),并请求法院支持事实和理由:和儿子余XX一家住在一起.她的儿媳王XX很看不惯她,经常打骂她,几次把老人打得卧床不起,还不给老人看病。2002年3月28日,儿媳再次对老人拳脚相加,经医院诊断,老人被打断两根肋骨。老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找人代写刑事自诉状,要求法院追究儿媳虐待老人的刑事责任。有关证据:儿媳虐待老人,主要证据有:1、证人李X夫证言,系邻居:住在枫叶小区15楼1单元111室的,112室的何XX夫妇,证实....;2、证人刘XX夫评证言,113室的妇。证实....;。3、医院证明,另外,XX医院唐X医师出具了老人被打的证明,证实被打伤情况等。(写明证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及证明内容概括)综上,被告人之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某条之规定,构成某某罪,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某条之规定,向贵院提起刑事诉讼,请依法支持原告人的诉讼请,依法对被告人予以惩处,以保护原告有合法的人身权利。此致某某人民法院原告人(或起诉人):某某年月日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我院的倾向性意见是: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更大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调解不成,被告人确实不具备赔偿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坚持在物质损失赔偿之外要求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却有困难的被害人,给予必要的国家救助。主要理由是:(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和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经济损失”的规定,这里的“物质损失”和“经济损失”仅指物质财产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同时,刑事犯罪造成财产损失与单纯民事侵权行为造成损失在应当赔偿、能够赔偿以及法理上存在明显不同。依据法律规定,对附带民事案件与单纯民事案件不应适用同样赔偿标准。(2)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被告人绝大多数是农民、无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非常贫穷,几乎没有什么财产可供赔偿,如果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判其高额赔偿,必定要打法律“白条”。由于无法得到实际执行,既影响裁判的权威,更常常引发被害方上访、闹访问题,法律与社会效果均无法保障。(3)简单套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的数额标准高达十几万、二三十万元,常常使被害方对巨额赔偿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一旦被告人不能足额赔偿,就认为其没有悔罪诚意和表现,导致民事调解根本无法进行,并进而在刑罚诉求方面坚决要求对被告人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甚至以缠讼、闹访相威胁、要挟,严重影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慎重适用死刑”政策的贯彻落实,严重影响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和和谐社会的建设。(4)高额赔偿表面上看似乎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有的学者和部门认为附带民事诉讼应与单纯民事赔偿执行统一标准的主要考虑,但由于刑事案件被告方实际赔偿能力很低,甚至没有,而被害方“要价”又太高,导致实践中许多被告人亲属认为,与其东借西凑代赔几万元被害方也不满意,索性不再凑钱赔偿,结果造成被害方反倒得不到任何赔偿。命案中这种情况尤为普遍,直接导致的结果是被害方的境遇更加悲惨,既不利于被害方权益的切实维护,也不利于社会关系的及时修复。(5)解决这一问题应当立足实际,充分考虑我国的现实国情,严格依法审判,并着眼于案件裁判的实际效果,促进社会和谐。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根据判决的标的额的比例计算
在刑事诉讼的全部阶段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及以上的要负刑事责任
跟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建议您来我所里,我看过您的材料之后当面给您解答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房屋质量问题应当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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