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为浙江泰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是海盐县执业时间最长的女律师。秉承专业、优质、高效的执业理念,追求在每个当事人的每个案件中做到法律范围内利益最大化!本律师擅长专业方向: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务合同、交通事故、公司合同。2014年在由海盐县人民检察院、海盐县人民法院及海盐县司法局组织的模拟庭审大赛中,被授予“最佳辩护人”的称号。现为浙江省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嘉兴市律师协会理事,嘉兴市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海盐县政协委员,海盐县妇执委委员。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本律师为浙江泰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是海盐县执业时间最长的女律师。秉承专业、优质、高效的执业理念,追求在每个当事人的每个案件中做到法律范围内利益最大化!本律师擅长专业方向: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务合同、交通事故、公司合同。2014年在由海盐县人民检察院、海盐县人民法院及海盐县司法局组织的模拟庭审大赛中,被授予“最佳辩护人”的称号。现为浙江省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嘉兴市律师协会理事,嘉兴市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海盐县政协委员,海盐县妇执委委员。
民事判决书原告:黄某,女,1974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住海盐县,被告:陆某,男,1971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海盐县,原告黄某为与被告陆某、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2017年7月27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卫群适用简易程序于同年9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惠、被告陆某、徐某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陆某答辩称:借款情况无异议,但其于2017年5月23日支付了10000元。原告为支持其主张,向本院出示了借条一份,证明被告陆某向原告借款的金额、期限、约定的利息及被告徐某的诉讼主体资格的事实。被告徐某质证意见:无异议。本院经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如下: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陆某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陆某在向原告借款后,应按约及时还本付息。现,其拖欠不还,应承担立即归还借款300000元的民事责任。至于原告请求的利息,根据借条的载明,月利息为5000元,现原告以月息5000元主张利息损失,符合双方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但因扣除被告已支付的利息10000元,超过部分不予支持。被告徐某作为保证人,应当对被告陆某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二、被告徐某对被告陆某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二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审判员张卫群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夏佳怡
民事判决书原告:海盐XX灯泡厂。住所地:海盐县通元镇张桥村**组。委托代理人:马惠,浙江泰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李某,女,1984年1月21日出生,汉族,住海盐县。被告未到庭,本院只能根据原告向本院提交的证据及陈述对本案事实予以审查认定。本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之间素有被告顾某向原告购买灯泡的购销合同关系。2013年7月5日,被告顾某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我顾某欠张某灯泡款(¥134000)大写:壹拾叁万肆仟圆整。以前所有收条全部作废”。2004年2月2日,二被告登记结婚。截至判决之日,二被告未支付过原告款项。被告顾某、李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海盐XX灯泡厂灯泡款人民币134000元。本案受理费2980元,由被告顾某、李某共同负担。审判长俞朱明人民陪审员马建新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刑事判决书公诉机关海盐县人民检察院。辩护人马惠,浙江泰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丁吕伟,浙江嘉诚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海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李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其中被告人张某收取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人民币4970200元,被告人李某收取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人民币3472000元,情节严重,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被告人李某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为证明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当庭提供了传销人员网络结构图、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远程勘验检查工作记录、搜查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提取笔录等证据材料;据此,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分别予以判处。被告人李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其辩护人就罪名是否成立与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持相同意见,并认为,其女儿的传销金额实际由其缴纳,应予剔除;本案所涉及的网站至今未关闭,被告人李某在整个传销活动中所处地位低,对海盐传销活动的发展也是通过其他人帮忙才成功的,应认定为从犯,且有自首情节、系初犯,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并经当庭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2、被告人李某的供述,证实其经丁某介绍于2013年8月15日加入某某,加入某某后,直接发展一个下家,可以获取15%的提成,下家再发展,其还可以获得2%-3%的提成,一直持续到七代;购买某某的广告套装后就会成为某某的会员,广告套装有3种,包括2000美元(购买需人民币14400元)、5000美元(购买需人民币35000元)、10000美元(购买需人民币70000元),通过发展下线可获得提成和提高级别;其加入某某后,发展了一部分会员,参加了上线组织的会员活动,有的时候担任主持,帮助讲解、介绍某某,在其下线领取工资时,从丁某、张某处领钱后,发放给下线等。钱某是由其发展的,潘某是钱某与其联系后,让其帮忙介绍,后其与张某一起接了钱某和潘某去听课,随后潘某就加入了某某。4、同案犯潘某的供述,证实其于2013年11月19日经钱某、张某、李某介绍加入某某传销组织,其是钱某的下线,某某是一个网上广告平台,要求加入者以缴纳费用购买广告套装获得加入资格,之后按照顺序组成层级,分为不同级别,并通过直接和间接发展会员的形式提升级别、获取利益,其中直接介绍的可以获取15%的返利,间接发展的可以获得2%-3%的返利,延续到7代;其知道的某某的广告套装有3种,分别是2000美元、5000美元、10000美元,其购买了一份5000美元的广告套装,花了35000元。其与被告人钱某是最早在海盐做某某的,直接、间接发展的会员要加入某某注册会员或领取工资,都是通过其与钱某进行操作,加入会员的,其会把钱交给张某、李某,然后获取账号交给新会员;会员要领取工资的,让会员把美元打到其与钱某的账上,到张某、李某处兑换人民币后发放给会员;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会员其均登记在册,共计134人。6、证人翁某、马某甲、范某甲、汝彩娜、程某、陶某、王某甲、张某甲、张某乙、郑某、秦某、姜某、张某丙、胡某、周某、马某乙、杨某乙、钱某甲、徐某甲、张某丁、朱某甲、韩某、顾某甲、郁某、吴某甲、吴某乙、邬某的证言,分别证实经被告人张某或其下线介绍,以人民币14400元、35000元或70000元购买对应的2000美元、5000美元或10000美元的广告套装后加入某某传销组织;加入该组织后,如发展下线的,可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同时分别证实了下线发展情况及从被告人张某等人处领取获利的事实。8、证人徐某乙、王某乙、沈某甲、顾某乙、张某戊、朱某乙的证言,分别证实经被告人李某介绍,以人民币35000元、70000元购买5000美元或10000美元的广告套装后加入某某传销组织的事实;加入该组织后,如发展下线的,可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同时分别证实了下线发展情况及从被告人李某等人处领取获利的事实。10、证人柳某甲、李某乙、徐某丁、叶某、范某乙、刘在英、沈某乙、吴某丙、冯某甲、李某丙、宋某、董某甲、董某乙、钱某丙、何某、冯某乙、顾某丙、蔡某、柳某乙、沈某丙、柳某丙、杨某丙、张某己、王某丙、费某、宣某、沈某丁、田某、李某丁、陆某、牟某、沈某戊、肖某、李某戊、陈某、王某丁、吴某丁、冯某丙的证言,分别证实经被告人潘某或他人介绍,以人民币35000元、70000元购买5000美元或10000美元的广告套装后加入某某传销组织,加入该组织后,如发展下线的,可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同时分别证实了下线发展情况及从被告人潘某等人处领取获利的事实。12、传销人员结构图,证实加入某某传销组织的人员及层级情况。14、抓获经过,证实被告人张某被动归案、被告人李某自动投案的事实。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结伙他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其中被告人张某直接或间接收取传销资金数额达人民币4900000元以上,被告人李某直接或间接收取传销资金数额达人民币3400000元以上,均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张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减轻处罚。辩护人所提相关辩护意见可予采纳。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二、被告人李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人民陪审员沈曙光书记员沈叶利
按照还贷部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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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即可
有暂住证或者居住证吗?如果你们双方协议好离婚且一方有居住证暂住证的话,一次可以离掉
如果微信里明确表示要借钱的,可以
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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