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重庆律师协会会员,2003年9月—2007年7月先后在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科信学院担任法律专业教师。2007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从事专职律师至今。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撰写了《浅谈我国民事调解制度》、《工伤待遇与侵权赔偿的法律关系》等文章。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工伤、人身损害赔偿、离婚、继承等案件。最钟爱的一句名言:“作为一名律师,首要的及最重要的职责是,将一切置于其委托当事人的利益之下。”经典案例:顾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某质检站副站长叶某某涉嫌贪污罪;陆进超与徐国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曹如松与与徐国宁居间合同纠纷;张国伦等8人与重庆威星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劳动纠纷;张战压与重庆某化工厂劳动纠纷;方小洪与重庆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纠纷;余广碧诉余族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罗艺朵朵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李冬梅诉易明国离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