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中的法律问题
卖家拖延交房2010年9月19日,刁某与董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董某购买刁某名下房屋一套,价款为46.5万元。刁某应当在房屋过户当日将该房屋交付给董某。合同签订当日,董某按合同约定向刁某支付房价款46.5万元,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此后,刁某以其子在房屋实际居住为由拒绝交付房屋,董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刁某立即交房。点评双方签订合同后,卖房人基于房价上涨的市场趋势和心理预期,拒绝向买方交付房屋。这种情况下,卖方违背合同约定,显系违约,其行为得不到法院支持,还可能会因此承担违约金、支付房屋占用费的风险。未过户便强行入住2011年12月18日,陆某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购买陆某名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花市枣苑小区的房屋一套,房屋价款为490万元,李某应于2012年1月1日向陆某支付首付款150万元,陆某应于2012年1月15日前将房屋交付李某。合同签订后,李某向陆某支付定金5万元。此后双方产生争议,合同未能继续履行。2012年3月16日,李某未经陆某允许,强行进入上述房屋,并实际占有使用。后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陆某起诉要求李某将房屋腾退并返还。点评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其他争议,卖房人逾期未交付房屋,买方基于卖方可能违约的担心,强行进驻房屋,并实际占有使用。须知,在双方对房屋办理产权过户以前,所有权是不发生变动的。如果买方强行入住,则对卖方构成了侵权。如果卖方声称财物受损或丢失,那更对买方不利。买卖双方约定不明2012年5月27日,张某与李某约定,张某购买李某名下房屋一套,房屋价款为300.5万元。同日,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2012年7月6日,双方办理了网签手续。但此后因首付款和房屋交付问题产生争议,合同未能继续履行。张某称双方口头约定在支付首付款的同时应办理房屋交付,故起诉要求李某配合自己办理上述房屋的过户手续,并交付房屋。而李某认为,合同中已对房屋交付时间作出明确约定,即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之日,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且因张某不依约定按时支付首付款,已造成自己巨大损失,故反诉要求解除合同,张某赔偿自己30万元违约金。点评上述案例为双方约定不明导致的纠纷。该案买方在向卖方支付大笔首付款时,担心卖方违约,而坚持要求同时交付房屋,同时还称双方有口头约定,却无相关书面证据,该案被告并不认可。为此,张某一直延迟支付首付款,最终导致张某还可能要为此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合同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而双方一旦签订了合同,就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任何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都属于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为避免以后产生此类纠纷,买卖双方有必要重视合同中有关房屋交付的条款,如果双方有其他约定如支付首付款时应交付房屋等,应在书面合同中明确写明。为督促卖房人按时交付房屋,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按时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另外还需注意,只有守约方才有合同的法定解除权,违约方是没有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所谓合同的法定解除权,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卖房人因房价上涨,而意欲违约并解除合同,是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不但解除合同的目的可能无法达到,还可能要支付大笔的违约金;或者可能虽解除了合同,但却要赔偿买房人因房屋升值所造成的差价损失,最终得不偿失。当然,买房人亦不能无所顾忌,房屋在实际交付之前强行入住房屋,则可能要承担腾退房屋、赔偿损失、支付房屋使用费等法律责任。
2015-07-07
刑事案件时间及程序
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判决,快则半年长则两年。一、刑事拘留阶段----10至37天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二、批准逮捕阶段-----两个月至五个月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三、审查起诉阶段----30至45天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四、补充侦查-----30天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五、提起公诉-----一至五个月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六、审判------一审-----30至45天最后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七、上诉或抗诉-----二审-----30至45天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在法院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看守所内被羁期的时间,如果少于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看守所中服刑,在看守所中一般是不会减刑的。如果高于一年,就会在一段时间后按剩余刑期的长短被送到不同的监狱去服刑。在监狱内服刑,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2015-07-07
医疗事故案件处理一般流程
医疗事故处理的规定1、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2、根据给病员直接造成损害的程度,医疗事故分为三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死亡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严重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3、对造成医疗事故的直接负责人员,医院根据其事故等级、情节严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酌情给予以下行政处分:一级医疗事故: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二级医疗事故: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三级医疗事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4、对造成医疗事故的间接责任人员,根据其事故的等级、情节轻重及本人在事故中的作用,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给予处分。5、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较严重的,对直接负责人员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程序一、起诉1、起诉的条件:(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但不要求起诉阶段原告提出证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2、起诉的方式:以书面起诉(起诉状)为原则,以口头起诉为例外。3、诉状的内容:(1)当事人的有关情况。(2)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所等。(4)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时间、起诉人签名或盖章。4、法院审查后的处理。当事人的起诉行为只有与法院的受理行为相结合,才能引起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1)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2)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受理;原*不服的,可以上诉;法院立案后,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3)经过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在涉及人身损害的为1年)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5、一审期限: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需延长的,报院长批,可延长不得超过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延长期由上级法院决定。二、上诉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结果不服的,可在法定的期限内,依法提起上诉。1、上诉的形式要件:(1)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其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上诉期间:不服判决的为15日;不服裁定的为10日。从裁判送达之次日起计算。(3)上诉状:必须递交书面上诉讼。2、提起上诉的程序原则上应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壮大,同时也允许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3、上诉的受理(1)诉讼文书的接收与送达:法院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在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上诉人。(2)诉讼案卷和证据的报送: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和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送二审法院。4、上诉的撤回:当事人撤回上诉,意味着对一审法院裁判的承认。当事人撤回上诉,应当获得法院的准许。5、二审法院的审理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报本院院长批准。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特殊情况延长的规定。6、二审的效力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的裁判结果具有执行力,无论对哪方有利或不利,被判承担义务的一方必须按判决书的要求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5-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