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华军律师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亦不忘社会效益,积极参与各项法律援助活动,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随着社会知名度的增加,可供选择的案源越来越多,但钟华军律师仍然坚持收费较低的婚姻家庭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代理,他还特别关注对于妇女地位和权益的加强和保护,为了普及更多的婚姻家庭知识,钟华军律师除了用传统的形式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外,还在互联网上主持创办了东莞市律师网通过互联网向群众宣传法制,为全国各地数千名网友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咨询,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擅长:
钟华军律师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亦不忘社会效益,积极参与各项法律援助活动,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随着社会知名度的增加,可供选择的案源越来越多,但钟华军律师仍然坚持收费较低的婚姻家庭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代理,他还特别关注对于妇女地位和权益的加强和保护,为了普及更多的婚姻家庭知识,钟华军律师除了用传统的形式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外,还在互联网上主持创办了东莞市律师网通过互联网向群众宣传法制,为全国各地数千名网友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咨询,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安徽宣城一目不识丁的五旬农民童克松曾因犯盗窃罪、抢劫罪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三年,现又因两起琐事对堂兄怀恨在心,在2010年底欲用“毒鼠强”致其于死地,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童克松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09年10月底,被告人童克松用“毒鼠强”毒死其堂兄童克宝家的狗,被童克宝及其侄子发现后跪地认错。2010年上半年,童克宝家几次失火,童克宝在村民中声称是被告人童克松所为。这两起事件使被告人童克松怀恨在心,决定报复童克宝,致其于死地。2010年12月30日6时许,被告人童克松趁童克宝不在家,溜入童克宝家中,将事先准备好的两包“毒鼠强”倒入童克宝装有剩饭的电饭煲中,并用勺子将“毒鼠强”与剩饭拌匀,然后离开。为确定童克宝是否吃下其放有“毒鼠强”的剩饭,被告人童克松再次来到童克宝的家中,见童克宝出现中毒症状后遂离开。童克宝的侄子等人听见童克宝的呼救后,及时将童克宝送往医院,经抢救童克宝脱离生命危险。2011年1月12日,被告人童克松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童克松为报复他人,故意使用毒鼠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童克松在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童克松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童克松曾因犯盗窃罪、抢劫罪两次被判处刑罚,其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再次实施故意杀人犯罪,主观恶性较深,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童克松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童克松具有的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其辩称出于自卫而误杀,控方指被告人交代“用右手绕过左肩扼颈”有悖常理甲亢女友要钱看病,落魄男友不愿给,好端端在兜风的情侣开始大打出手,最后女子惨被男友掐死并抛尸江中。昨天上午,这名男友被控故意杀人罪在广州市中院公开受审。抛尸后拿走手机被告人孟自飞今年28岁,四川人。据悉,此前其曾因犯奸淫幼女罪、抢劫罪在老家获刑5年,后又因逃脱获罪,至2005年刑满释放。2009年,孟自飞到广州务工,在建筑工地当工人,有时兼职开摩托搭客。去年4月,孟自飞在搭客时认识了受害人小楚,两人随即开始了交往。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7月29日凌晨,孟自飞、小楚驾摩托车外出,途中因纠纷发生冲突,至广州大学城北站附近时,孟自飞用手掐小楚的颈部致其死亡。随后其用摩托车将小楚的尸体运至附近对开的江边绿化带,抛入江中。事后,孟自飞带走小楚的手机,骑车逃离现场。后小楚的尸体被人发现,经法医鉴定,其系被扼颈致机械性死亡。案发后次日,孟自飞搭火车回到四川老家,去年8月被抓获归案。死者家属索赔70万孟自飞供认,事发时其喝了酒,因冲动下手所以非常后悔,但其称自己并未将小楚抛尸江中。昨日庭上,孟自飞并未明确小楚是否为其女友,他说一般称呼小楚为“妹妹”,两人偶尔会发生性关系,但并无金钱往来。事发当晚,他与小楚激情后开摩托车出外兜风,途中小楚问他借2000元治病,他称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而拒绝。孟自飞说,小楚患有甲亢,情绪容易暴躁。且两人交往后,他已先后借给她数千元。孟自飞称,借钱被拒后,小楚突然从后猛掐其颈部,他是出于自卫的本能而误杀,并未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此,公诉人指出,孟自飞的当庭陈述与之前交代有所出入,且有悖常理。如其所称的“用右手绕过左肩”,因手臂长度有限,根本不足以掐死被害人,“属于高难度、低概率的事件”。昨日,被害人家属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0余万元。本案仍将继续审理。
取钱发现银行卡内2万多元丢失,原来是卡在ATM取钱时遭克隆,密码泄露之故。谢先生得知此事后,将银行告上了法庭。法院宣判银行对此负全责,赔偿谢先生所损失的银行卡存款并支付相关利息。银行卡在ATM机被克隆家住东莞高埗的谢先生,去年12月在建行高埗支行营业处ATM机取款,不料该取款机被犯罪分子安装了读卡设备和微型摄像头,谢先生存折储蓄卡的信息和密码被泄露。犯罪分子利用所盗得的消息,克隆了谢先生的储蓄卡。犯罪分子在工行道滘支行柜员机中分9次,以及3次网络转账取走谢先生银行卡内23500元,并付99元手续费。今年2月,谢先生准备取钱时,发现余额只有42.8元。谢先生立刻挂失,并立即报警。同时将建行高埗支行,建行东莞分行和工行道滘支行一起告上了法庭。银行方面认为,依据先刑后民的原则,待公安机关侦破案情后再作处理。而谢先生则认为,银行方面存在很大的过失,双方作为合同关系,银行有权保护储蓄用户的利益。银行未尽安全义务担全责近日,东莞市第一法院审理后认为,谢先生只与建行高埗支行之间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因此银行有义务保障储户的资金安全。作为提供银行卡服务的建行高埗支行,其未能及时发现其柜员机被他人安装类似读卡器的物体,导致谢先生银行卡相关信息被盗取,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法院判决建行高埗支行对谢先生的损失负全责,返还谢先生23599元及利息。据了解,目前此种作案方法已经很成熟,全国多处已爆出过类似案件。有警方表示,犯罪分子几分钟便可安装一套读卡器和摄像头,令人防不胜防。虽然案情类似,但是案件的判决却不相同。对此,广东沃金律师事务所唐胜利律师表示,因为目前司法界对类似案件的判决尺度并不统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对此规定相当模糊,导致判决不一。据东莞中院有关法官表示,类似案情判决不一的情况已引起该院重视,此前已开会统一判罚尺度。“只要银行未尽充分的安全义务,类似情况基本都会判银行承担全责。”该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