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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通事故成功代理案例

作者:兰丽红律师 发布时间:2015-09-05 浏览量:0

 

成功典型案例

重大交通事故成功代理案

这起重大的交通事故案我代理的是受害方,即本案的原告方。本案代理非常成功,其中最大的两个亮点在于:1、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但有一原告我是按上海市的标准主张的赔偿,并得到了全额支持;2、本案的事故责任划分是:被告方是主要责任,我原告方是次要责任。主要责任都是按70%承担,次要责任按30%承担。但在本案中我成功的争取了被告方的主要责任按80%承担,我原告方的次要责任按20%承担。

具体案情:201183日,彭某和他的两个儿子开自家的小轿车出行,当时是由他的大儿子开车(他的大儿子是上海电力学院大三的学生,放假回来),彭某坐副驾驶的位置,其小儿子坐后排(上初中的学生)。当他们沿黄山路由东向西行至黄山街交叉路口处时,逢被告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月湖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时,两车发生碰撞,致彭某大儿子当场死亡,彭某及其小儿子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彭某一家四口人,当时就其妻子不在车上,才幸免于难。此案因有亡人的事故属重大交通事故,且对方的责任是主要责任,对方的驾驶员即涉嫌刑事犯罪,本案属刑事案件。彭妻是在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时找到的我,在这之前她已咨询并见过很多律师了,当她见到我时,觉得我很有亲和力,值得她信任。通过我们对案件的沟通,她最终确定委托我作为此案的代理律师。此次交通事故对彭某一家造成了巨大伤害,但对方诸多当事人都推诿不肯赔偿,我下决心一定要为他们申张正义,争取最大的赔偿。此案虽然发生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但我了解本案的情况后,我向彭妻提出了对其大儿子(是上海电力学院大三的学生)的赔偿我将会按上海市的标准计算主张赔偿,她听了后很担心得不到支持,因为在这之前她已经咨询过很多律师了,没有人对其大儿子的赔偿象我这样对她提过。彭某伤的很重,身体多处受伤,多处骨折,几经抢救才保住命,在他们委托我后,彭某已恢复的好多了,他听了我主张其大儿子的赔偿按上海市的标准计算,和他妻子一样担心得不到支持。通过我给他们做工作,最终他们一致同意了我的意见。

在此案中我代理的是受害人的民事赔偿,在法律程序上,可以选择和刑事案件一起办理,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在权衡利弊后,我决定在检察院阶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彭某的伤残鉴定是9级伤残,彭某小儿子的伤残鉴定是10级伤残,彭某大儿子我是按上海市标准计算的。总合计我为他们三人共主张赔偿944580.92元(彭某大儿子按上海市标准计算,仅就其一人的赔偿数额就达到657121.50元)。

到了法院开庭审理时,对方当事人众多:有肇事司机、实际车主(一人就请了两个律师)、挂靠车队、保险公司。对面坐了一排人,我方三个受害人只请了我一个律师。但我没感到人单力薄,而是力战群雄,义正严辞的抨击了对方的一个个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比较多,辩论很激烈,我从容而有力从各方面发表了自己的代理意见,最终使本案大获全胜!我为彭某大儿子按2011年上海市标准主张的657121.50元赔偿额全部获得支持!如彭某大儿子按2011年新疆标准计算赔偿额只能是293241.50元,只此一项就帮彭某一家多争取了363880元(叁拾陆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本案的事故责任划分是:被告方是主要责任,我原告方是次要责任。主要责任都是按70%承担,次要责任按30%承担。但在本案中我成功的争取了被告方的主要责任按80%承担,我原告方的次要责任按20%承担!

法院于20111213日出的一审判决书,在上诉期的最后两天,对方当事人全部上诉了、而且换了律师。二审开庭时,我对众多对方当事人的上诉一一作了答辩,二审的辩论依然激烈,我通过努力二审依然胜诉,二审最终维持了一审判决!当事人对我的代理非常满意,用质朴的语言对我作了最高评价:“兰律师,只要你出庭,对方就是来再多人,我们相信你一个人也可以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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