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小视的网络赌博犯罪
来源:刘孝亮律师
发布时间:201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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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12年开始,被告人林某经营“信彩时时彩”私彩赌博网站,林某作为管理者负责网站日常运转,接受和兑换赌注,从中获利人民币60余万元。被告人沈某作为总代理协助林某发展下线代理和会员,从中提成赌资返点人民币30余万元。从某作为一级代理,发展下线代理和会员一百余人,获利7万余元。
【办案过程及辩护意见】:
被告人林某父妻子委托即墨律师刘孝亮作为辩护人后,辩护人多次到青岛市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林某,了解案情,并到办案机关查阅复制了本案的全部卷宗材料,认真进行了案情分析,辩护人最终为被告人林某做了坦白等各个方面的充分辩护。
【法院审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全部辩护意见,对林某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办案小结】:本案中,被告人林某的犯罪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依法应在3-10年范围内量刑。但经过辩护人的努力,最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当事人对结果非常满意。
【法律连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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