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蒲林律师

郭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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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刑事案件,综合,婚姻家庭

代理李娥英诉赵林茂事实婚姻离婚一案。

来源:郭蒲林律师
发布时间:201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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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被告于1986年经人介绍认识并结婚。1987918日生一女赵倩,之后双方为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被告于20068月曾起诉于未央区人民法院要求同原告离婚,经法院调解和好,又于2007年两次向未央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均被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随后被告赵林茂经常不回家在外与她人非法同居并生一子赵杰,并将户口与自己登记在一起,导致原被告之间感情完全破裂,经原告多次与之协商离婚未果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考虑到原告现在没有工作收入,女儿赵倩仍在贷款上学家庭生活特别贫困请求人民法院将婚后所建的三间平房判归原告所有,婚后购买的陕A25640号冷藏车平均分割,婚后被告长期在外厮混不尽家庭义务和抚养女儿的责任,原告为了家庭生活,女儿上学等向他人借款86000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承担,被告与她人长期生活并生一子的行为给原告带来严重的伤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失费20000元。

  接受原告的委托,代理律师多方调查收集证据,并积极准备,经过激烈的开庭辩论审理,法院最后调解三间平房两间归原告所有,债务被告承担40000元,并且由被告支付女儿赵倩剩余一年的学费15000元。精神赔偿原告放弃。

  本案从法院受理到解决仅一月时间,取得的结果当事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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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蒲林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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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郭蒲林
  • 执业律所:陕西标典律师事务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610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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