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成律师
139-6085-8307
福建吴氏律师事务所
13501*********302
273839800@QQ.com
福建省福清市万达广场A号楼八层(市法院旁)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
.二次庭审力争立功
作者:吴志成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17 浏览量:0
案情简介:被告人张某与同案犯多次在夜间搭乘出租车,让出租车开至偏僻处,然后实施抢劫。
福清吴志成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法进行了会见,查阅、复制案卷,并认真细致的作好庭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在吴志成律师会见张某时,了解到张某有立功表现,但从现有证据上看,却无法给予证明。在法庭调查、质证阶段也均无任何证据能够给予证明。但在法庭质证阶段吴志成律师对一份公安机关出具的抓获报告提出异议,并据理力争,最后建议法庭、公诉机关重新出具一份客观,符合实际情况的抓获报告。在第二次开庭时,最后对张某给予认定了立功,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张某的刑责,当庭受到了主审法官的表扬,当事人的家属也非常的满意,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