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延涛律师

张延涛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继承,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公司企业,行政纠纷,征地拆迁

离婚纠纷案件应诉

来源:张延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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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件应诉


2015年1月份,毕先生(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此为化名,以下同)因其离婚纠纷被起诉至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于是,毕先生来到律师事务所委托张延涛律师代理应诉。该案案情为原告方(女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诉请如下:

1、请求法院判令毕先生给付其装修费、经济补偿合计人民币30余万元;

2、原告方(女方)主张毕先生具有家庭暴力的过错,要求给付损害赔偿金5万元;

3、原告方(女方)主张其较毕先生而言经济状况很差,请求法院判令毕先生给付其经济帮助费5万元。

该案在一审时前后开了三次庭,这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实属不多见。正因为案情复杂,所以案件拖了将近半年才出判决书,其间,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在漫长地等待过程中,毕先生一度比较着急,几次给张律师打电话询问案情。张律师告诉他,我们没有必要着急,我们是被告方,而且我们又不同意离婚,虽然这次应该判决离婚,但是着急的应该是原告方,我们只需要把案件对应好就行,毕竟判决结果比着急的心情更重要不是吗?最终,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了,对于原告方(女方)所主张的装修费及经济补偿30余万,法院一分钱也没有支持,对于原告方(女方)所主张的损害赔偿5万元,法院也没有支持,对于原告方(女方)所要求的经济帮助费问题,法院只支持了1万元。这个结果对于毕先生来说,是再好不过的结果了。至于法院判决的1万元经济帮助费,毕先生也不计较,毕竟夫妻一场。当然,这个完美胜诉的结果里面蕴含了张律师大量的代理工作,在此不做赘述。

一审结果毕先生非常满意,但张律师告诉他,原告方(女方)一定会上诉,要做好二审应诉的准备。果不其然,判决刚下,原告方(女方)就上诉了。这时,张律师又告诉毕先生,不用担心,根据一审我们打下的好基础,二审正常我们不会败诉。现在二审已经开完庭了,虽然二审结果还没有出来,但张律师心中有数。

律师感言

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张律师发现很多当事人有心情急躁的情况。对此,张律师非常理解。作为经常接触诉讼案件的职业律师,可能不以为然,但是作为案件当事人就不是那么放松了,何况有些当事人还是第一次打官司,对于法律诉讼的情况不是太了解,内心有些焦急和忧虑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张律师每次接受当事人委托的时候都会说一句话:“不要着急,更没有必要忧虑,心情要放松,该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该怎么工作就怎么工作,诉讼时间少则月余,多则上年,你心里不要总去想诉讼这个事情,不然在诉讼期间就是对你自己的一种精神与内心折磨,既然委托了律师,就让律师替你去操这个心,有情况律师会及时通知你的,不用担心”。这样一说,当事人的心情就好多了。其实,律师的工作不仅仅是在法庭,更多的是与各方人员的沟通,包括己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和法官等。在保护好己方当事人的利益的前提下,怎样更润滑地解决好各方的矛盾,才是代理律师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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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延涛律师
张延涛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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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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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58号友好大厦1510-1511室(友好广场友好路平安银行南侧50米,离友好广场非常近)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延涛
  • 执业律所:上海君澜(大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210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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