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案
来源:王兵律师
发布时间: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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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案
委托人:肖某
诉讼地位:被告
案号:(2014)九法刑初字第00008号
案由:合同诈骗罪
案情简介:
2013年1月至2013年2月期间,被告人肖某为骗取他人财物供自己吸毒、赌博等开支,先后六次从重庆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重庆某汽车驾驶服务有限公司以租车的方式骗得价值112万元的汽车,而后肖某将所骗得的车辆冒充自己的车辆抵押给他人获款41.7万元。2013年1月30日,肖某借口朋友婚礼用车骗得女友银某的一辆价值30万元的奥迪TT汽车,肖某找人冒充其女友将该车抵押给曾某某获款20万元。2013年3月3日,被告人肖某被群众扭送至公安机关。
诉讼策略:
肖某委托我为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经查阅卷宗并会见犯罪嫌疑人。经全面调查后,向法院提出:被告人系自行到公安机关并主动交代,应属自首;租赁公司忽视风险防范,存在过错,租赁的车辆已全部追回,被告人系初犯,建议对其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并对肖某作出了从轻处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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