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旺律师

陈旺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刑事案件

139-2401-5086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8:00-23:00)
留言咨询

刘某某诈骗案——陈律师为其成功辩护

来源:陈旺律师
发布时间:2013-02-04
人浏览

  【案情】本律师于2009928接受刘某某及其家属的委托,为刘某某涉嫌诈骗一案辩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预谋诈骗,假意帮助崔某某的服装公司办理布料托运,雇佣货车到本市白云区某工厂内,将崔某存放在该处的(经鉴定总价值人民币125639.4元)运走后逃匿。而后被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刑警大队抓捕归案。

  【一审判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于2010830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评析】 由于被告人刘某某的诈骗金额高达125639.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经过本律师的会见、阅卷、辩护,最终为被告人刘某某争取较低刑法,仅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被告人刘某某及其家属深表感激。

以上内容由陈旺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陈旺律师咨询。
陈旺律师
陈旺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10419 万人好评:6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二恒健大厦24楼。
139-2401-5086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陈旺
  • 执业律所: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05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 咨询电话:139-2401-5086
  •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二恒健大厦2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