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陈某诉郑某离婚纠纷
来源:颜恩超律师
发布时间:2012-01-31
人浏览
案件介绍:陈某与郑某先协议离婚,后复婚,有一9岁儿子。但复婚后陈某发现郑某恶习不改,直至发展成在外公开与人同居,偶尔回家发生争执,还经常使用暴力。陈某要求离婚,郑某同意,但扬言净身出户离婚可以,要钱一分没有。
律师介入:律师接手,全面分析案件情况,梳理共同财产资料,并大量取证,为案件结果准备充分。
案件结果:最后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双方离婚,陈某赢得孩子抚养权,一辆车子,自己一套房子及儿子一套房子,现金60W。极大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由颜恩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颜恩超律师咨询。
颜恩超律师副主任律师
帮助过 52 万人好评:20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535号红巨大厦2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