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X与北京X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人身损害纠纷案件
来源:马润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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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XX2012年2月起在中国XX建筑集团公司承建的北京XX工程工地工作,工作中不慎将双脚砸伤,经鉴定为8级伤残。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为段XX申报工伤认定,导致段XX无法享受工伤待遇,为此其与公司多次沟通未果,后委托本律师代理此案。
在案件代理过程中本律师经多方取证得知中国XX建筑集团公司将该项目部分工程分包给北京XX加固工程有限公司,段XX系受雇于北京XX加固工程有限公司。随后起诉北京XX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要求赔偿段XX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二十余万元,后经多次调解北京XX加固工程有限公司赔偿段XX十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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