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林霞律师

翁林霞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

庭外和解的工伤案

来源:翁林霞律师
发布时间:201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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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农民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被赋在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身上,是一个带有歧视性的名词。在法律的领域,农民工同样受到不同的待遇,目前,只有在工伤保险领域,出台了比较统一、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例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但关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领域,农民工待遇并没有完全实现与非农民工相同待遇。

法律颁布之后,仍然不能摆脱它仅仅是一个上层建筑的宿命,在实践中仍然是个难题。例如,哪个企业会在刚招进来工作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更不用说生活在底层的农民工了,特别是建筑行业的农民工,企业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是现金形式,买的基本都是团体意外险,发生工伤了,能赔几万元就已经要谢天谢地谢他们的祖宗十八代。

这桩案件的简单案情是这样的:

201055日下午,本生活在湖南抚州芙蓉村的老吴被同乡介绍到佛山一个建筑项目组从事木工工作,口头约定工资一天100元。201057日,即是老吴上班一天半后的早晨730分,在楼房首层拆木板时,被木板掉都地上弹起的一根大概8公分长的钢筋打到右眼,经过两次手术,因怕病情扩张,只能将整个右眼球摘除,以免后患。

有时候,意外和明天,真不知道哪个先到来!

工作时间不到24小时,工资都没有发放,更别提保险了,又如何有证据证明是在这个项目组工作。更何况这个项目组是非法用工。是层层转包下来。雇主只是一个潮阳的老板。

不幸的老吴有一个非常聪明的小吴,年仅25岁,初中文化,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工伤认定、伤残鉴定,都是小吴跪着在增城市劳动局完成的。

20101214日夜晚1130分,正在睡梦中的我,被小吴的电话吵醒,大概说了下情况,这种案件,我基本都会拒绝,因为情况太复杂,层层转包,发包的企业也通常是一个财大气粗的企业。(例如我另外一单案件,告的是中铁十六局的工伤案到现在都没有结案)

后经不住小吴的哀求,我答应了他们第二天来见面。

1215日早上9点钟,老吴小吴准时到律所的办公室。从他们手上接过一摞资料。一看,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均在增城劳动局,但事故发生在佛山,发包的企业注册地在深圳,注册资金24亿。

 

简单的给他们做了律师面谈笔录,掌握了事故发生的各个细节。

让我绞尽脑汁的第一件事是,去哪里起诉更好。按法律的规定,工伤案件,属于劳动纠纷,可以在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也可以在合同的履行地,即增城或者是佛山。已经做完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的工伤案件,说到底最怕就是执行难。如果选择在佛山,虽事故发生地在这里,但是工伤认定、鉴定都不在这里,案件可能会被当地劳动局一句:“到工伤认定、鉴定地起诉”为退回。如果选择在增城起诉,优势是工伤认定、鉴定都是增城劳动局出具的,那里留有材料的原件,对于赔偿的申诉是有利的。劣势是潮阳老板在当地有一定的人际关系,案件有可能在增城劳动局被强烈要求“调解”而结案。或者即使不会被调解,到了广州中级法院的判决结果,要委托增城法院到深圳去执行,那更是难上加难了!如果选择在深圳罗湖起诉,优势是到了强制执行阶段,毕竟是深圳当地中级法院作出的判决,一般都能够顺利的申请深圳罗湖区法院强制执行。且迫于发包人的压力,承包者潮阳老板可能会权衡利益要求和我们和解结案。而劣势是意味着我们需要付出很多精力、时间成本,且有可能深圳市仲裁委会看到工伤认定及鉴定是增城劳动局作出的而推搪到增城劳动局。

 最后,权衡利弊,我们决定到深圳起诉。

20101231日,深圳市仲裁院终于出具受理通知书,让我放下了心口大石,接下来就是等待开庭时间了。2011年元月10日,确定了开庭时间是元月26日下午230分。

 2011年元月2日,尚在放假期间,我就陆续接到潮阳老板的要求“求和”的电话了。最后双方决定元月4日上午十点,在正佳广场星巴克咖啡厅谈判。潮阳老板一行三人,一坐下来,中间稍微年轻的项目经理人就冲着我说:“你们诉求26万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不就是一只眼睛而已,又不会影响他的生活。”我边听边想,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他才恰当,毕竟在电话里头接触时,觉得这个潮阳老板有些阴险,之前约地点说到一个无人烟的地方或者到他们增城项目组去。担心到人身安全,我均拒绝了。“26万有其中18万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3134条规定而得出的,另外8万是有票据计算而得的。一只眼睛算不了什么吗?那你试下闭上一只眼睛看一段时间,他连画直线都成问题,少了只眼睛,以后怎么做木工?”我语气有些激动。那年轻仔听了我话说:“你也别像对仇人一样,我们也是打工的,潮阳老板没多少钱的,给你们只能6万。”“哦,这样。”我看看潮阳老板,他点了点头,“那我们就再考虑一下吧。我们还有事,我们先走了。”说这句话时,我立即起身走人 ,我没敢直接答他们,不用谈了,因为我心里在担心以后的人身安全,一个在庭外“太串”的律师会比较容易遭受人身安全方面的报复。

 第一次谈判,短短不到十分钟的时间,结束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接下来是潮阳老板无休止的“求和”电话。赔偿加到8万,我都在电话里头忽悠了过去,加到13万,我也忽悠了过去,最后到了15万,这下我不敢懈怠,与拍档刘律师商量了一下,她不到10分钟的时间,核算出有可能出现的结果,8万、10万、14万、18万、20万。我说这平均数就是14万,那么我们15万结案就还算不亏。于是在第二天答应了潮阳老板。他一听,很开心,说:“那扣除我们之前给的医疗费3万几,他们净拿12万。我们明天约个时间签和解协议吧,我叫我的律师草拟这份协议之后给你们看。”没等他话说完,我截住他,15万是净拿的,不能扣除任何费用。“哦。那我接受不了哦,翁律师,我也是打工的,我没有那么多钱,你这样的话,我就只好到时带一班民工过去作证他只有上班一天半了,这些民工我到现在都没有工钱给他们,因为这件事,钱给深圳总公司发包方扣住了。。。。。”他这样一说,我支吾了两句,就挂线了。

我陷入了沉思,脑海里反复出现他的那句一班没拿到工钱的民工出庭作证,临近年底了,“发穷恶”的人大有人在,庭上混乱的情形一幕幕出现在我眼前,例如撕抢证据,庭后殴打我们这些小律师与当事人。。。

  人身安全总是伴随着律师这个行业了,我既然选择了它,再怎么样我都要承受。更何况,生命的长短本来就无法控制。安静地想了想,我决定主动出击,跟老吴、小吴打电话,安抚了他们这边,分析了案件的利弊,劝他们净收14万就该结案,另一边,跟潮阳老板周旋,让他愿意出14万。最后,潮阳老板答应了,但条件是收回所有涉案的原件证据材料。话虽如此,而我担心届时和解不成,老吴他们带证据材料在身的话,可能会被抢,于是,我违背了一次诚信,让老吴他们不带任何证据材料。

 2011年元月20日中午12点,仍然是正佳广场的星巴克咖啡厅,约好双方碰面。但我们这边等到1330分,仍不见潮阳老板一行人。1340分,他们姗姗来迟,一坐下,一位同样操着潮阳口音、脸红面赤的中年男人开口,语气很强硬,态度很强势:“你们证据材料带来没有?”我立即插话:“你们的和解协议让我先看看”。结果和解协议,我看到了我之前修改过的一个条款,他们律师没有更改。“你们的律师没有将证据材料细化,所以我们不知道该带那些材料来,等你们钱到账后,我们立即邮寄给你们。”

中年男人一听,火气很大:“你们没有带资料来就想拿钱,没有这个事,或者扣你们5万,先给你们9万现金,等收到材料后再给你们5万。”看他有些火气,我一时不知所措:“让他们想一想吧,过两天答复你们,可以不?”我先缓解下气氛。“不行,必须今天解决!不然你们不能走。而且你们现在不给我们证据材料,到时庭上也会给我们”态度仍然很强硬。

我心想,既然你们上门“求和”,又何必动辄针锋相对?庭上会给你们原件?原件也只是质证用的,难道你们是抢?或者是撕烂证据?

“老板,你们给现金,我们怕假币,不敢收,我们只收转账。”我看着他的眼睛说,想转移他的火气。

“你怎么在江湖混的,还做律师,律师还怕收现金。”仍然很凶,我不语。

他们一行潮阳人低声细语商量了下,幸亏我都能听懂,他们意思现在时间太仓促,让老吴他们回家拿证据材料可能太晚了。

“你们今天就必须和我们解决这件事,不能再犹豫!”中年男人仍然很凶。

“现在都将近4点了,老板,你们从增城过来都三个小时,我们等了你们一个多小时,到现在还没有吃饭,你们有没有诚信的。如果让他们回去番禺至少5个小时,你怎么在江湖混的?我告诉你,我是记仇的人,你刚才那样说我,哼。”我看他凶了几次都没有收敛,我也火了。他们的律师说:“你不记仇,你是有仇当场报的人。”

中年男人笑了,我也笑了,气氛缓和了。

“这样吧,我们今天也没有带证据材料来,你们的钱也不可能一次性给我们,我们明天约个时间一手交钱一手交原件?”我平复了心情,看着中年男人说。

“好吧。那就约好,明天十点。”中年男人也平和了语气。接着说“这位律师,贵姓,你很有性格!”“小姓姓翁,你更有性格呢,老板,看你脸红耳赤的”。

 第二次谈判谈了将近3小时,五点结束。晚上饭局,一当事人案件胜诉了,请我们吃饭。回到家8点多,洗澡完就上床睡了。

 22日早上七点半,一起床看到拍档刘律师的短信,经过一夜的思考,老吴一家不愿意给他们证据原件为条件换14万了。

我脑袋一阵轰然,那只能等开庭了。我的担忧又来了,一幕幕庭审抢证据的情形像放灯片那样掠过。

 在大是大非面前,确实是理性才能起作用。在生活中有许多事是必然的,肯定的,比如讨债难,难于上青天,但也常会出现一些偶然因素可能影响事情的发展方向的,比如个体工作对象的人品个性、良心发现的程度,以及双方利益的平衡等等。于是,我又鼓起勇气,主动出击打电话给潮阳老板的林律师。

 “林律师,你好,因为我的当事人不同意与你们交换证据原件,他们的证据材料有些是需要去办理残疾人证的,你看,你是否能搞定你们那边的人,我们只交给你们报销团体险的材料,让你们也能拿到钱,弥补下损失。你意下如何?”

“好的,翁律师,我跟我的当事人谈谈,我尽力说服他们。”

将近12点时,潮阳老板的林律师给了我电话,说已经说服他们了。

下午二点,仍然是星巴克咖啡厅,双方碰面,潮阳老板及中年男子、律师一行三人,带着14万现金赴约,我们带着证据材料赴约

呵呵,随着老吴账户14万的存入,和解协议双方的签字,结案了。那个“凶狠”的中年男人,还向我要了电话号码,说:“翁律师,有空再联系!”我会心一笑。

想不到从委托到结案仅仅一个月的时间。而我,不用心里装着这件难缠的工伤案。

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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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翁林霞
  • 执业律所: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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