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占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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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张某解除挂靠合同纠纷一案胜诉
作者:汤占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01 浏览量:0
【审理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汤占军律师
【案情简介】2016年12月14日,张先生在某二手车市场购买货车一部并挂靠在某货运公司名下运营,双方约定挂靠公司在张某挂靠期间代为办理保险、代缴车船税、二级维护保养、车 辆年审等服务并按约收取营运服务费,双方约定合同期一年。 2017年5月13日,货运公司以张某未配合办理车辆年审导致货运公司年审受阻为由将张某车辆拖走。
【承办过程】本律师接手案件后,查看双方《车辆挂靠合同》发现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显示公平,违约情形全部为对挂靠方的约束,而且约定挂靠期间费用明显偏高于市场同行的费
用 标准。另外挂靠人陈述,2017年挂靠车辆已由其本人办完车辆验车、年检,并无货运公司陈述的不配合情形,只存在沟通不畅和缴纳办证金方面的轻微违约情形。为此,
本律师向张某提供以下诉讼方案:一、解除车辆挂靠关系,返还挂靠车辆并配合办理车辆产权过户手续;二、赔偿车辆拖走期间运营损失。张某确认并同意该代理意见。
【审判结果】
鉴于本案为二审案件且在为挂靠公司提起上诉,涉案车辆被挂靠公司长期藏匿,二审法院建议从实务角度尽快协商,挂靠公司返还车辆或挂靠人转让车辆给挂靠公司,以减少双方损失。但经庭审、庭后多次沟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二审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双方车辆挂靠关系,对其他诉求建议另案处理。
【后续】本案后续执行过程中,因挂靠公司被多名挂靠人报案涉嫌侵占犯罪,目前挂靠公司主要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