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瑞峰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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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南-郑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雇员发生交通事故死亡,雇主需要承担多少责任

来源:高瑞峰团队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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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周某甲

被告 白某

委托代理人  高瑞峰,河南聚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  王攀,河南聚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白某购买A号车辆后,将车辆挂靠在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从事货物运输。20173月起,白某雇请周某为其驾驶A号车辆,并口头约定,周某的报酬按照每次运输运费的10%计算。201785日,周某驾驶A号车辆与陈某驾驶的B号车辆相撞周某当场死亡,以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车辆所载货物损失、路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认定,周某负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白某给与周某甲5万元,周某甲在得到保险公司部分赔偿后又起诉白某,要求白某承当相应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由被告白某赔偿原告周某甲提供劳务死亡的各项损失共计120,642.48元(扣除被告白某在诉前已预支的50000元,被告林军还应实际赔偿原告周某甲70,642.48元)

【律师解析】

本案中周某在交通事故中,违反交通驾驶规则,致使事故发生,应对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本案结语 

雇主在雇佣他人接收劳务时可以购买相应保险,虽然会增大用人承担,但是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一方面可以使受害者得到充分赔偿,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自身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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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高瑞峰团队
  • 执业律所:河南聚铭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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