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因故意伤害罪一案
来源:奉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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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9月2日被一名成年青壮年男子打到在地,眼睛被打肿,头上起包,周某摆脱对方逃跑,对方还持匕首和钢管追赶,周某在紧急情况下顺手拿了西瓜摊位的西瓜刀,在防卫过程中砍了对方后背一刀,而后周某就停止跟对方妻子沟通,但是对方又跟周某的朋友打斗在一起,后双方离开,周某报警。9月18日周某被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东莞市看守所。
结果如下:
接受周某家属委托后,经本律师会见及对案件分析,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周某构成正当防卫,周某主观恶性不大,在事发后主动报警投案自首,到案后又如实陈述案情,且周某不是社会闲杂人员,有自己正式的工作。本律师以对其取保候审不再危害社会为理由,多次与办案单位办案人员沟通,以及整理材料向东莞市公安分局申请取保候审。东莞市塘厦分局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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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军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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