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倩律师

桂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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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律师介入提前防范上海市某家庭的财产争夺纠纷

来源:桂倩律师
发布时间:201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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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关键词:律师见证 遗嘱继承 财产赠与 上海闵行地区

案情简介:

李某是一位家住上海市闵行区某乡镇的老奶奶,今年已有80岁,其老伴王某在多年前已过世。李某育有二子,二十多年前李某和老伴就将在自家宅基地上造的房子均分给了两个二子,每人两间平房。大儿子在结婚后两个月就与父母分家了,小儿子因为去农场插队,两间平房空下来了,就让李某和她老伴在里头居住。

分家过后,大儿子和儿媳并不怎么尽孝道。2005年老伴王某病重,小儿子和儿媳侍奉左右,全程料理,陪着老父亲走完最后一程。父亲过世后,小儿子和儿媳因为担心母亲李某无人照顾,特卖了在宝山区的商品房,回家照顾老母亲并将平房翻建。谁知,其兄长面对归来的兄弟是百般地不高兴,从此两家几乎形同陌路。但李某一直和小儿子一家居住在一起。

案件焦点:

20156月期间,李某的小儿子不幸过世,老母亲李某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小儿媳和女儿也是无尽的悲痛。过世之后,小儿媳在办理相关死亡证明手续时意外发现自家的宅基地使用权申报表在土地管理局中的备案登记情况与宅基地使用证不符,有两点不一致:第一,老母亲李某的名字在内,实质上老母亲和老父亲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将这两间平房赠与给了小儿子,并在分家时重新申报了宅基地使用证。第二,申报表上小儿子和小儿媳的名字均写错了,一个是大写和小写错误,一个是音同字不同。由于当年小儿子在外插队,是大儿子办理的材料,显然这是大儿子动的手脚!小儿子一家的宅基地使用权申报表中有老母亲的名字,小儿子和小儿媳的名字又登记错了,现在小儿子又不幸离世,那么在老母亲李某过世后,大儿子就会有权继承该房屋的使用权!

律师介入:

律师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作出如下建议:

1、 考虑到老母亲虽仍神志清醒但年事已高,到公证处公证作出财产安排的花费太高,不如律师上门进行见证,既方便且费用低。

2、 律师对老奶奶李某对房屋的安排行为作出见证,能够有效杜绝老人在百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遗产争夺大战。

律师提醒: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指派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并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的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该项法律活动具有很强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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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桂倩
  • 执业律所:上海市罗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1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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