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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爱夫妻因琐事反目,为女方争得双胞胎抚养权

作者:易轶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07 浏览量:0

案情简介:

徐女士和沈先生均是北京本地人,也是大学同学。毕业四年后,两人领证结婚。沈先生家在五环以外,婚后夫妻俩为方便工作和生活,一同居住在徐女士母亲家里。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沈先生和岳母常因家庭琐事而发生争执,许女士于2016年3月生育龙凤胎沈小弟和沈小妹。孩子出生后,沈先生和岳母的关系没有得到缓解,两人的矛盾也影响到了夫妻的关系。

孩子刚过周岁不久,许女士发现沈先生和家里女租客在微信上暧昧地聊天,夫妻俩发生争吵,沈先生摔门而去。在长达三个月时间内,沈先生对妻子、孩子不闻不问。许女士找到我们,委托我们代为提起离婚诉讼。

办案经过:

家理律师接案后,了解到许女士和沈先生感情基础很好,并没有很大的冲突,便主动当起了调解人,希望助双方和平分手。许女士表示要不惜一切代价保住龙凤胎的抚养权,而在庭审中,法官明确说即使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判决的话也只能是一人一个。为此,家理律师积极与沈先生协调,通过抚养费数额的妥协换来了男方在抚养权上的让步,为女方争取龙凤胎的抚养权。同时,家理律师抓住沈先生在法庭上赌气说“不要房子,也不还贷款”的话,让许女士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获得房产且无需支付男方折价款。

案件结果:

本案经调解结案。龙凤胎沈小弟、沈小妹由许女士抚养,沈先生每月支付4000元抚养费;离婚后双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家理律说:

在一些父母对双胞胎抚养权争议比较大的案件里,法官出于自身职业风险、社会稳定等因素考虑,一般还是会将双胞胎分开,由父母双方各养育一个孩子,以尽快定争止纷。从我们的办案经验来看,如果父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需要法官判决的话,无一例外是父母一人抚养一个。

面对此类案件,律师在庭审中要及时调整应对策略,积极配合法官组织的调解,争取达到当事人的诉求。如果冒险让法官裁判,无疑会对案件结果不利。

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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