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元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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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XXX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来源:何元金律师
发布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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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分析XXX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一)基本案情

  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上市公司,是长江及沿海干散货航运主要企业之一。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受财务费用负担沉重、航运运价长期低迷等因素影响,XXX经营逐步陷入困境。截至2013年6月30日,XXX合并报表项下的负债总额合计达58.6亿元,净资产为-9.2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经债权人申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于2013年11月26日依法裁定受理XX重整一案,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因连续三年亏损,XXX股票于2014 年5月16 日起暂停上市。

  (二)审理情况

  在XXX中院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以市场化的重组方式为基础,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了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会议表决通过。由于无外部重组方参与XX破产重整,如何通过XXX自身筹集足够资产以提高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以促使普通债权人支持重整是重整工作有序推进的重点。为解决偿债资金筹集的问题,经过武汉中院与管理人多番论证,最终制定了以公司账面的货币资金、处置剥离亏损资产的变现资金以及追收的应收款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及股票公开竞价处置等多种渠道的资金筹集方案。实践证明,上述资金筹集方案具有可行性。通过资产公开处置、出资人权益调整以及股票公开竞价处置,XXX不但清偿了重整中的全部债务,同时,由于股票公开竞价处置产生溢价,公司在重整程序中依法获得了约7000万元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现金流。

  2014年3月18日,XXX中院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通过成功实施重整计划,在无国有资产注入及外部重组方资金支持的情况下,XXX2014年底实现净资产约1.2亿元、营业利润约2.24亿元,成功实现扭亏,股票于2015年12月18日恢复上市。

  (三)典型意义

  XXX重整案是以市场化方式化解债务危机的典型案例。借助于破产重整程序,XXX摆脱了以往依赖国有股东财务资助、以“堵窟窿”的方式挽救困境企业的传统做法,以市场化方式成功剥离亏损资产、调整了自身资产和业务结构、优化了商业模式,全面实施了以去杠杆为目标的债务重组,最终从根本上改善了公司的资产及负债结构,增强了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彻底摆脱了经营及债务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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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何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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