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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操作不当损伤神经医疗纠纷

作者:李永敬律师 发布时间:2016-07-05 浏览量:0

     王女士因“停经10+月”到某医院分娩,次日送手术室在腰硬麻下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术,麻醉过程中出现神经根刺激征,术后王女士出现双下肢疼痛、麻木、踝关节活动受限、排便排尿困难,医院给予脱水、激素、神经营养、针炙等治疗,经半年的治疗,症状稍有好转,仍需康复治疗。 
    委托本律师后,结合当事人王某陈述及病历资料,委托第三方进行过错鉴定,鉴定报告指出医院存在过错,并存在因果关系。经委托第三方处理,医院赔偿数万元终结本案。 
李永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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