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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称妻子医药费负担过重起诉离婚遭驳回

来源:刘新勇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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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与王某结婚20余载,近几年,许某因妻子多病,自己的退休金负担不起妻子的医药费,故起诉离婚。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驳回许某的诉求。
  原告许某诉称:许某与王某系再婚,婚后无子女。近几年,妻子经常生病住院,本人已负担不起王某的医疗开销,并且在王某住院期间,不能照料本人的生活起居,故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二人婚姻关系。
  被告王某辩称:被告不同意离婚,二人再婚已二十多年。婚后被告一直操持家务,付出较多,现虽经常生病,但是也可以照顾丈夫的基本生活起居。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然是再婚组成的家庭,但共同生活二十余年,感情基础较好,现二人已至耄耋之年,生活尚可自理,能够互相照顾安度晚年实为二人共同的幸福。原告许某不同意负担被告王某的医疗费用无法律根据,怠于承担夫妻之间互相扶助的责任,其请求离婚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法院驳回原告许某的诉讼请求。

     石家庄律师重要提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或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由为另一方积极治疗,以医药费负担过重为由起诉离婚既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也是违法社会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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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刘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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