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昭律师

王昭

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来源:王昭律师
发布时间:2015-03-20
人浏览

案情简介:李某2012年7月就职某知名饮料企业,职务为促销员。至2013年6月,公司一直未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的社会保险,经李某多次向公司催促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竟然相应解雇李某。无奈之下李某申请了劳动仲裁。

由于李某没有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所以经过几番律师调查,终于收集到能够证明李某与该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最终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法律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的规定,以及经济赔偿金的相关规定。

最终,王律师帮助李某争取到了其应有的权利。

以上内容由王昭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昭律师咨询。
王昭律师
王昭律师
帮助过 15776 万人好评:36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昭
  • 执业律所:上海邦耀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101*********39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