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为浙江一建追回一亿多元工程款
来源:杨先锋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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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2年5月浙江一建和淮北市某置业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浙江一建为该置业公司承建某小区项目,承包范围为建筑、装饰及安装等施工工程,工程款定价为2.1亿元。至2014年4月,该置业公司欠1.2亿元工程款不予支付。
【代理思路】
本网首席律师杨先锋律师接受浙江一建委托后,对该置业公司经营状况进行了认真详实的调查,发现该置业公司有三幢写字楼尚未出售,即决定将该置业公司起诉至安徽省高级法院主张工程款并行使优先权,同时积极和该置业公司协调,商讨以三幢写字楼抵做工程款。
【裁判结果】
经杨律师协调斡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商定以该三幢写字楼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抵做1.5亿元工程款,剩余三千万元作为提前预付工程款。浙江一建将这三幢写字楼出售以后,不仅能收回工程款,还有一定数额的盈余。成功实现了诉讼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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