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洪超律师

郝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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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评残

来源:郝洪超律师
发布时间:201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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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骑二轮摩托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李某无责。李某受伤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踝关节皮肤挫裂伤伴肌腱神经血管损伤(左),详细诊断为:左踝前见一约10cm斜行伤口,见胫前肌腱、踇长伸肌腱、趾长伸肌腱断裂,足背动脉、腓深神经断裂。该案起诉到法院后李某依法申请对自身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经法医鉴定,李某所受伤左踝关节活动功能丧失占一肢丧失功能10.5%>10%。因此李某所受伤评定为10级伤残。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和保险公司调解,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内赔偿李某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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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郝洪超
  • 执业律所: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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