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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如何处罚?又如何转变成了故意杀人罪的?

来源:孙桂福律师
发布时间:20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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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如何处罚?又如何转变成了故意杀人罪的?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因为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给无数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发生事故后,因法律意识淡薄及恐惧心理,个别驾驶员往往丢弃伤者逃逸,延误了最佳时机造成人员伤亡,有的甚至置人性命于不顾,拖挂被害人疯狂逃逸。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现场后隐匿或遗弃的,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或严重残疾的,或故意冲撞、拖挂被害人致死伤的,应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案例:弃伤者致死司机被判“故意杀人” 2007年1月19日晚,合肥市庐阳区民刘某在单位举办的年终宴会上喝酒后,醉驾私家车送同事回家。途中,刘某将同样醉酒在机动车道上步行的男子撞倒。起初,刘某一心想着赶快将男子送往医院抢救,并在围观群众的帮助下将男子抬上车。但途中他想到之后的赔偿等一系列问题,顿生邪念。趁着夜色,刘某将男子偷偷抛弃于路边的树沟内驾车离去。最终,该男子因延误了有效救治时间,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法院以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点评: 问:“车祸”不就是交通事故吗?“交通肇事罪”如何规定的? 答:一般的交通事故是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只有符合了交通肇事罪的犯罪特征时,才构成交通肇事罪。例如在车祸当中,肇事司机对事故负全责或主要责任,造成1人死亡,或者重伤人数有3人以上的情况;还有一种是,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死亡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另外,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后,又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因此,不难看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交通事故并无导致人员死亡,但致一人以上重伤,同时对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以交通肇事罪处罚,如酒后、吸毒后驾车的;无照驾车的;还有两种“明知故犯”情况,即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车辆而驾驶的,以及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车辆而驾驶的,还有严重超载的和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两种情况。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为逃避法律追究,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即“交通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之一。另外,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为了阻碍公安部门的调查而发生逃避行为的,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同时,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包括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问:该罪如何处罚?又如何会演变成故意杀人罪呢?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将终生禁驾。刑法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将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被害人因交通事故当时死亡,肇事人及时报案接受处理,在其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情况下,作为过失犯罪,最重也只能因交通肇事罪被处以3年有期徒刑。但如果其逃离现场,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最重刑罚可处以15年的有期徒刑。 关于车祸撞死人是否一定会“演变”成“故意杀人罪”的问题,其关键在于犯罪人的心态是否由“过失”转化成“故意”。结合具体案情分析:1.违反交规不小心撞死被害人,当然按交通肇事罪处理。如果没撞死人,可是司机逃逸使得被撞的人得不到救助死亡的,按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处理。2.撞人以后,受害人没死,可是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把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死亡,将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论。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可能会使被害人死亡或残疾的结果持“无所谓”的放任心态。3.肇事后,被害人没死,可是肇事者为了杀人灭口,而又故意将被害人撞死的,或者当时明知被害人就被拖挂在车下,但为了逃逸不顾被害人生死,将被害人拖挂致死的,按故意杀人罪处。在这种情况下,交通肇事罪当然“演变”为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承担的刑事责任显然要高于交通肇事罪。 问:肇事司机应该注意什么? 答:生活中还存在其他由交通肇事演变为故意杀人的情况。有的驾车人认为,与其因事故造成被害人残疾而付出巨额医药费用,不如将其撞死“一次了结”,进而又对被害人进行碾轧,致其死亡或严重残疾。还有一种情况,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车辆所有人、承包人、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在此,我们要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尽量将损失和危险降到最低。同时要及时报案,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千万不要选择逃逸,逃过一时,是不能逃过一世的,最终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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