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张某工伤十级伤残赔偿4万元案例
来源:甘忠良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30
人浏览
宁波市江北区张某工伤十级伤残赔偿4万元案例
湖南省南县张某从2005年开始在宁波市江北区洪塘工业区某设备股分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7月6日上午,张某在公司车间工作时,右手无名指被机床卷住,导致第一节手指截断。经工伤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但公司只愿意支付社保中心报销的一万多元,不愿意再支付赔偿。张某就工伤赔偿与公司多次进行协商,工司一直拖着,最后是置之不理。张某在网站上看到甘忠良律师信息后,打电话咨询甘忠良律师,因间隔有一年多的时间,甘忠良律师让张某带着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甘忠良律师看了相关资料后,建议张某申请仲裁。
2013年1月22日,甘忠良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准备材料,当天立案。
2013年3月17日该案在江北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甘忠良律师据理力争,仲裁请求基本都获得了支持。最后在仲裁员的调解下,公司支付张某4万元赔偿款。张某感到非常满意,并表示感谢。
以上内容由甘忠良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甘忠良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