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案例
来源:甘忠良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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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赵某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案例(小结)
2012年11月21日,委托人赵某(安徽阜阳人)咨询甘忠良律师。2012年8月12日,赵某骑电瓶车上班的途中在大庆南路发生了本人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单位因为没交社保,不承认为工伤,肇事司机只向医院交了8000元后也置之不理,赵某委托甘忠良律师为其维权。
甘忠良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赵某述说的案情,迅速组织固定证据,并进行了调查取证,立即申报工伤认定,在江北劳动局的调解下,没作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就达成了赔偿协议,赵某按工伤九级获得了5万元的赔偿。
交通事故全面整理相关材料后起诉到法院,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赵某获得了8.6万元的赔偿,当事人对这一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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