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偈律师

杨偈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一波三折的离婚案

来源:杨偈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31
人浏览


   20121128日上午8时许,刚来到办公室的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来电,接通电话后,对方传来了一个女人的急促声:

“喂,是杨律师吗?我是文山杨××律师介绍过来找你的余红艳,我要离婚,想请你做我的代理人好吗?” 

三十分钟之后,余红艳在其亲属的陪同下来到了我的办公室。

余红艳,女,蒙古族,云南省广南县某乡镇人,现年33岁,文盲。2004年前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遥远的省城昆明务工,在某饭馆做服务生,月薪600余元。后经人介绍,和昆明市区某城中村的王杰相识并结婚,婚后生下一子取名王华,现年7岁,在某小学就读一年级。现在昆明某村子农贸市场做猪肉零售生意。

王杰,男,汉族,云南省昆明市人,现年37岁,初中文化,吸毒人员。具有多年吸毒史,2004年前一直在昆明市某戒毒所接受强制戒毒。经人介绍,于2004年与来自文山农村的余红艳认识并结婚。为摆脱强制戒毒,2005年至今一直在广州打工、生活。

经余红艳向律师介绍,其丈夫王杰婚后其向其透露,双方相亲的前一日王杰才从戒毒所出来。而现今其已外出广州务工9年,常年不归家,完全没有尽到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双方早已无夫妻感情可言,现欲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经充分了解,余红艳决定委托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处理其离婚纠纷一案。

接受委托后,我准备好诉状等立案材料后第一时间到五华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立案,经审查,五华区法院受理了本案,并将案件分配到其派出法庭黑林铺法庭审理。

为达成其离婚、获得孩子抚养权并分取村子分红款的目的,经过仔细分析,我给余红艳出具的法律意见:到戒毒所调取被告王杰吸毒登记材料,证明其具有吸毒恶习,然后据此要求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由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案件立案后,我携带授权委托书、事务所介绍信等材料来到昆明市五华区普吉派出所、普吉办事处戒毒办公室欲调取王杰吸毒证明材料。经派出所档案室及普吉办事处戒毒办公室翻阅,没有王杰吸毒登记材料。经派出所民警介绍,普吉派出所是2009年才新成立的,而王杰被强制戒毒的时间是在2004年以前,故普吉派出所很可能没有档案保存,而王杰所住的村子当时属于王家桥派出所管辖。于是,我转而来到王家桥派出所,经仔细查询,仍无相关记录。经普吉办事处戒毒办工作人员介绍,该办公室关于吸毒人员的资料系其上级五华区禁毒委员会报送下来的,只能到该委员会才能获取详细登记材料。后我来到五华区禁毒委员会,经工作人员查询,在其公安网里面均无王杰吸毒登记材料。因公安网是全国联网的,如果在这里查不到,就说明在公安网里面都不可能查到王杰吸毒登记信息。

这两条途径宣告失败后,我携带材料来到距昆明市区20余公里的大板桥“昆明市第五强制戒毒所”、“昆明市第二强制戒毒所”查询,戒毒所民警告知,该两处戒毒所均无王杰强制戒毒登记信息,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

经大板桥的戒毒所民警介绍,昆明的安宁市还有一个戒毒所,王杰当时有可能在安宁接受戒毒。后我再携带材料来到安宁戒毒所要求查阅,民警查询后告知,由于时间远久,其戒毒登记信息可能遗失,故仍以失败告终。

从第一次开始调取该吸毒信息到最后一次,已经过去了一个月的时间。

至此,王杰吸毒史证明材料以无法调取,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吸毒恶习”这一离婚法定条件以无法达成,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在调取王杰吸毒证明材料中,余红艳告知其家庭具有村子中的股份分红款,欲分割该夫妻共同财产。于是我到黑林铺法庭变更了诉讼请求,加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然后到其所在的普吉办事处欲调取其家庭股份分红信息。该办事处工作人员告知,其处确实保存有该村子中的分红信息表单,但是只是代为保管,至于是否同意复印则须由村小组长签字同意。但村小组长系王杰的叔叔,最总因其不配合而无能调取,后我转而向法院申请调取。

在该案办理中,余红艳告知我一个重大发现:其无意中在王杰父亲的相机中发现王杰及其父亲与其他女人的合影十余张,其中还有一个三岁孩子。

于是,我火速感到余红艳处查看了该照片,并将其复制、打印固定下来,欲向法庭提交,证明王杰具有重婚行为,并据此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于是,我再次到黑林铺法庭变更了诉讼请求,并提交了照片十余张作为证据使用。

本案于2013328日在黑林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我作为余红艳的代理人,和余红艳一道出庭参加了庭审。王杰委托其父亲和其一道出庭。经过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阶段,对方明显处于不利地位。

后合议庭审时度势地进行庭中调解。余红艳提出了自己的条件:1、离婚;2、夺取孩子抚养权并由对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3、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12万元;4、暂住在王杰家中。后因对方不能满足其第二至第四个条件而调解失败。

后余红艳认为,王杰在外已有家庭,孩子也已经到了读书的年龄,需要办理户口落户等手续,故反而是对方更迫切离婚。而自己是单身一人,九年来都挺过来了,也不在于这两年的时间。为了拖对方,于是其撤回了案子。

本案的代理工作就这样宣告结束了。

虽然没有继续开庭并作出判决,但是我作为代理人,勤勤勉勉、兢兢业业付出了大量的律师工作,也达到了当事人的满意和支持。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以上内容由杨偈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杨偈律师咨询。
杨偈律师
杨偈律师
帮助过 537 万人好评:8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中国·昆明盘龙区北京路中段俊发中心12-13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杨偈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5301*********51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中国·昆明盘龙区北京路中段俊发中心12-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