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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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答辩状

来源:靳萍律师
发布时间:201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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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答辩状 

  

尊敬的审判长,书记员,您好。因被答辩人所诉变更儿子抚养权一案,答辩人答辩如下:

一、儿子的抚养权归我,我不同意变更抚养权。

答辩人和被答辩人与2012*13日在历下区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约定婚生子***由我抚养。该协议是我和被答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经民政局登记备案,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该遵守,儿子由我抚养,我不同意由被答辩人抚养。

二、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

1、被答辩人所称孩子对其依赖性很强与事实不符。

被答辩人是一直没有工作,但不是自己独自带孩子,儿子对他的依赖性不是很强而是很弱事实是孩子2011616出生,在20127月之前我和被答辩人还有孩子一直和我父母住在一起。母亲退休在家,和被答辩人一起照顾孩子,我和父亲下班后也都在为儿子、家务忙活。被答辩人在孩子出生3个月后就没有奶水了,孩子一直是吃奶粉喂养至今,在和我父母一起生活期间,白天几乎全部由我母亲给孩子喂奶粉,晚上有我和被答辩人轮流孩子喂奶粉。有过孩子的母亲应该都知道,如果孩子一直是喝母乳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性会很强,而用奶粉喂养长大的,谁喂孩子的时间多,孩子就对谁的依赖性强,被答辩人在喂养孩子的时间上连一半都占不到,何谈孩子对被答辩人的依赖性强?后来因为婆媳矛盾,我们于2012714号搬出去居住,我与被答辩人口头协议离婚是在201287号,至此之后被答辩人就不在照看孩子,孩子有我来照看。在我们搬出去的20天内,女方周一到周五白天自己在家带孩子,晚上由我和被答辩人一起带孩子,其中周六周日我带着孩子去我父母那里,由父母和我带孩子,原因就是怕被答辩人觉得自己带孩子辛苦,给她一个休息的时间,每周除去周六周日两天,仅有十几天,但是就是这仅有的十几天,被答辩人就总是发脾气,抱怨看孩子太累了,抱怨自己像个老妈子一样看孩子,抱怨我不干家务(事实是下了班洗碗拖地都是由我来干,就连打扫厕所这种不是天天需要干的家务,被答辩人也说自己看孩子没时间,由我来打扫),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尽量在下班时间去满足被答辩人的要求。但是这样被答辩人还是不满足,觉得看孩子辛苦,我平时比被答辩人干家务的时间少为由,向男方提出离婚,试问,哪个母亲在孩子小的时候不是辛苦的拉扯孩子成长,哪个母亲不是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发自内心的开心?都说当父母的不容易,用含辛茹苦来形容父母的不易,如果带孩子不累的话,大家怎么会用这个词来形容,又有哪个母亲会形容自己看自己的孩子用老妈子这个词语。我作为一个丈夫,孩子的父亲,我必须要承担起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这是我必须要做到的,我得撑起这个家。被答辩人不工作专门在家看孩子,我必须工作挣钱养家,我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助被答辩人干家务,但是还是无法满足被答辩人的要求,向我提出离婚。在提离婚的过程中我始终坚持要孩子,别的都无所谓,而被答辩人却一直没说要孩子这件事情,因为被答辩人觉得看孩子太累了,被答辩人太缺乏母亲责任感了。但是被答辩人在家庭财产的分割方面却是毫不让步,以孩子归我为条件,将我与被答辩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存款都归到被答辩人名下。请问,被答辩人在将所有积蓄都拿走的时候,可曾想过孩子如何生活,现在孩子的一桶奶粉都得一二百元一桶,我用什么给孩子买奶粉,幸亏有我父母的帮助,我才在那个时候坚持过来,随着我发工资,生活才逐渐步入正轨。在离婚协议上,被答辩人不但把我们的所有积蓄拿走,而且还不给孩子一分钱抚养费,请问这样的的母亲她的母性何在?因此,我坚决不同意儿子由被答辩人抚养。被答辩人独自看孩子的时间也就是十几天的时间,孩子对其依赖性很弱。即使很强,被答辩人自从离婚后一次都没有来看过孩子,离婚初期,只是用短信来问一下,自从2012925号至今,一个短信,一个电话都没有难道这就是母子间互相依赖性强的表现吗。被答辩人通过咨询律师得知其抚养孩子,我需要向她付钱才起诉要孩子的,这种为了金钱而索要孩子抚养权的行为,实在是无法让人苟同。

2、被答辩人所称我经常加班与事实不符。

事实是在没离婚之前我偶尔加班,但自从离婚后,我为了儿子天天下班就回家,回去我就看孩子,星期六星期天都是我在看孩子。我觉得在这次离婚中受伤最大的是孩子,既然离婚已成事实,无法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在精神和物质上都尽量的补偿给孩子。由于离婚,孩子跟着一方生活,不是缺少父爱就是缺少母爱,虽然父爱不能完全代替母爱,但是我会用我最大的努力去照顾孩子,使他心灵上的创伤降到最低。我为了儿子可以付出一切,而被答辩人就是因为闲看孩子累,离婚时连说要孩子的话都不敢说,孩子的生活费都不给。对于孩子的感情和责任感,被答辩人与我有着很大的差距。

3、被答辩人所说我父母身体不好与事实不符。

我的母亲是公务员,已退休在家、父亲在国家电网工作,工作轻松,母亲有不错的退休金,父亲稳定的工资收入,父母有两套房子,无物质之忧,而且身体都很健康,都是发挥余热的年龄,照顾自己的孙子正是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而且我父母的年龄都不到60岁,根本谈不到看孩子很吃力,无能力帮忙照顾孩子的问题。

三、被答辩人没有抚养孩子的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利于孩子成长。

 被答辩人在心态上不是积极向上的人,没有定性,既不吃苦又不耐劳,不利于孩子健康人格的形成。被答辩人自己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和没有退休金没有工作爱喝酒的父亲,还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瘫痪在床的奶奶一起生活,现居住在不到50平米的房子里。我不是只注重物质的人,但抚养孩子必须用到钱,也必须有居住的地方,若按照被答辩人所说成立的话,4口人,4代人一起生活在50平米的房子里,居住条件可想而知。而且以现在被答辩人的具体情况,其父亲需要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被答辩人的母亲已经去世,若是被答辩人为了生活去工作,谁来照看孩子,难道还让需要照顾瘫痪老人的父亲来照顾孩子吗?如果被答辩人自己照顾孩子,不去工作,那生活来源在哪里,连自己的基本生活都成问题,如何来照顾孩子?还有就是孩子生活的自然环境,被答辩人的条件也不适合孩子的成长。哈尔滨的气候与济南相差甚远,现在哈尔滨气温已在零度以下,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一直居住在济南,我本人是在东北**上的大学,当时作为一个大人的我,在东北的时候根本适应不了当地的环境,第一个学期就不知道有多少次的感冒发烧,水土严重不服,突然改变生活的自然环境,对这么小的孩子成长明显非常不利,可能有人会说哈尔滨一样有孩子健康成长,但是他的前提是他从小就在那个环境下生活,所以不存在适应的问题,但是我的孩子生在济南,长在济南,去哈尔滨存在适应水土的问题,我认为不能因为大人之间的问题而去拿孩子的健康作为赌注,作为牺牲。而且通过我对被答辩人的了解,在遇到抚养孩子的困难时又会把孩子给我送回来,孩子能折腾的起吗!

综上,恳请法官不要拘泥于两岁的问题,做出真切的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判决,尊敬的法官,孩子的命运掌握在您的手中恳请您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我会坚定不移的全力抚养孩子。

 

                                     答辩人:***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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