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锦锡律师

冯锦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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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福建-福州

擅长:刑事案件

成功辩护一起QQ群传播淫秽物品罪获缓刑

来源:冯锦锡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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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15年1月8日至3月12日期间,被告人刘某在互联网上建立“涩男涩女”QQ群,并担任群主。该QQ群自建立以来,以传播、交流淫秽色情信息为主要内容。被告人刘某还在群内发展被告人南某、张某、吕某为管理员,与其共同管理该QQ群,群内成员一度达到89人。被告人刘某、南某在该群内上传淫秽图片及视频文件供群成员观看,被告人张某、吕某则在该群内交流卖淫场所及黄色网站。后公安机关截获该QQ群内上传的大量淫秽色情图片及视频,经鉴定属于淫秽物品的图片为66张,视频文件3个、音频文件4个、GIF图片2个。3月18日,被告人刘某在其亲属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律师辩护】本律师接受被告人刘某的近亲属委托,依法担任被告人刘某在公安、检察院、法院三个阶段的辩护人,开展辩护工作。本律师介入后,积极与办案单位沟通,争取取保候审,并最终在法院判缓刑,使被告人刘某重获自由。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等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被告人刘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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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冯锦锡
  • 执业律所: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50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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