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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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行
作者:张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1-12-12 浏览量:0
兔年的2月16日,肖*故意杀人案将在富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作为被害人近亲属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煞费苦心,临近开庭时间还不知道被告人肖*的辩护律师是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给出的信息是指定辩护,一问说辩护律师还没有到法院办理辩护手续,再问还是没有。接手本案后,我与本所同事认真分析和讨论了案情,被告人肖*所犯故意杀人罪是在聚众斗殴中的升格,本案受害人如不死亡也将受到聚众斗殴罪的刑事处罚,案发后被高人肖*在逃跑过程中投案自首,结合被害人的过错,杭州市中院要判肖*死刑可能性不大,但被害人家属的民事权益如何保障确是重中之重,据了解,被告人家庭很困难,而主审法官对民事调解也不看好,本案中,被害人的死亡虽是被告人肖*用刀捅刺致死,但给肖*拿刀的同案犯对被害人死亡后的民事责任也难脱其咎,本案中,被告人肖*在与被害人双方发生聚众斗殴过程中指使同案犯邹*光到邹*龙处取出事先准备的两把西瓜刀,随后肖*用刀捅刺被害人致被害人失血性休克死亡,我们在递交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上将由富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其他聚众斗殴罪被告人都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要求众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杭州市中院确告知因检察院只公诉被告人肖*一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只能列肖*一人,要求我方变更被告主体,虽然对方的说话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但异地办案,还只能维他命是从,经与被害人家属协商我们决定在开庭前尽量与被告人家属取得联系争取调解,成与不成都要撤诉,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尽可能多的罗列民事赔偿被告人,大面积撒网有益无害。
我方的撤诉申请已于
晚上9点在杭州市北站附近的一家酒店双方家属见面了,对方赔礼道歉,然后切入正题,赔偿数额定格在8万元,这也在预料之中,对方家属是担心被告人被判死刑,要求给予民事赔偿后能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对方显然不是刁民,都有着农村人的质朴和善良,也真诚希望有限的民事赔偿能够换来被告人的重生,对方并不明白法律程序和实体对个案的影响,法院所指定的辩护律师也有着一般职业道德的素养,没有像我们内地某些律师那样在给予法律援助时过多的考虑自身的利益而在民事赔偿时给与对方非难。鉴于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我*议都休息,在明天9点45分开庭前双方再调解一次,但以8万元基数不变,只加不减,不能达成协议那就只有法庭上见了,16号早上7点不到被告人家属就来了,再次就赔偿数额交换意见。但对方声称就只有8万元的赔偿能力,被害人家属也表示同意接受,因本案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案发地富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们在办理赔付手续的同时包车前往富阳,开庭前被告人肖*的8万元赔偿款到位,缓解了被害人家属的压力,据了解,被害人的死亡已让被害人家属负债数万元,开庭时我们递交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撤诉申请,对方律师知道我们还要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时就说:再起诉时肖*就不列了吧,我笑笑,没肯定也没否定,但还是心存感谢。
被告人肖*带着手铐、拖着脚链被两名法警带上法庭,个头瘦小的被告人脸色苍白,但语速平缓,没有了死亡的恐惧,多了一些理性和成熟,庭审结束也不忘向被害人家属深鞠躬,公诉人在最后发表公诉意见时提及被告人有自首的情节并要求从轻处罚的意见让被告人家属积极配合的民事调解的效力出现重合,主审法官在庭审结束后轻声的问我赔偿了多少钱,得知具体数额后主审法官没有说话,但针对本案的实际我认为调解是成功的!公诉人的从轻处罚的意见比民事赔偿的力度更大,这或许就是职业人与非职业群体在程序和实体处理上的差异而带给当事人和社会的意义归于深远之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