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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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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山东-济宁

擅长:房产纠纷,交通事故,保险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劳动纠纷

济宁未签劳动合同获赔双倍工资成功案例

来源:来广宁律师
发布时间: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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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1月初,李某进入济宁市某公司从事文员工作,月薪2000元,但公司以试用期为由告知李某先不签订用工合同。20149月底,公司拖欠李某三个月工资尚未发放,李某一纸诉状将单位诉至劳动仲裁委,要求补发工资6000元并补缴社会保险。立案时李某刚好碰到在此开庭的本律师,本律师在听取了李某陈述后,结合法律规定为其进行了详细解答。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李某要求补发工资的请求可以得到支持。对于补缴社保,因受审判实践所限,可以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后再行要求补缴社保。这两点李某要求正当,可以得到仲裁委支持,但李某因为不了解法律规定,恰恰遗漏了双倍工资的主张请求。在听取律师讲解后,李某当即决定委托律师全权办理。

最终,李某不仅拿到了拖欠的6000元工资,还拿到了22000元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得到了“意外”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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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来广宁
  • 执业律所: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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