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买成,反赔几十万
慧云视点
年轻人想要在大城市落脚,自然免不了要买房。买房这个话题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房价是涨了还是降了?住房公积金政策好像调整了?到底是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等等,这些问题无一不牵动着大家的心。最近,钱律师见到一个案例,当事人买房没买成,反而赔掉了几十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案情简介
张某与刘某王某夫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上标明,双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张某支付定金2万元,而刘某和王某把房产证和合同等相关资料原件交给房产中介保管,用于办理后续手续。此外,双方同意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付款。张某当日向刘某与王某保证,自己绝无不良信用记录。刘某和王某也保证积极配合准备贷款所需材料,但如果张某在贷款资料均齐全的情况下,因自身原因导致贷款手续无法办理,应在接到银行通知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交齐该房款,否则属违约。
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存续期间,张某反悔不购买房产或因其原因导致违约,则刘某王某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张某应按照合同约定总房款的20%向刘某一方支付违约金。其后,由于个人征信问题,张某最终未能成功申请银行贷款,无力支付购房款。刘某王某夫妇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当地法院审理之后,支持了刘某王某夫妇的诉讼请求,判决张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律师观点
通过本案例,钱律师首先要提醒大家,贷款买房,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要查询个人征信情况,否则就很可能如本案例中的张某一般,承担极为不利的后果。另外,根据最新政策,夫妻一方贷款的,还要审查另一方的征信。这也提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重视我们的个人征信,当今社会,个人征信有问题,是要寸步难行的。
另外,钱律师还要提醒一点:一定要重视自己所签的每一个合同。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一定要有基本的法治意识。当事人签订合同后,除非该合同具有法定的无效情形,否则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约束力。换而言之,我们所签的每一个合同都关乎我们的切身利益。所以,签订合同之前,尤其是签订房产买卖这样的合同之前,请睁大眼睛,仔细地将所有条款都研读一遍,张某的境遇是可以避免的。|婚姻家事律师慧云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