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攀律师

高攀

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房产纠纷,公司企业,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父亲拒不增加抚养费女儿告状获法院支持

来源:高攀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21
人浏览

父母离异16岁女儿生活困难,要求父亲增加抚养费遭拒绝。1月28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父亲从2008年1月起,每月支付女儿抚育费450元。

11年前,王女士与陆先生离婚后女儿随母亲共同生活,陆先生每月给付女儿抚育费200元。1998年陆先生先每月给付抚育费250元,2001年每月给付抚育费300元。2006年6月,王女士因病无法工作,经鉴定,王女士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经济上依靠政府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家庭生活。2007年9月起,已满16岁的女儿开始就读高中,教育及生活费用大大增加,王女士已无力负担女儿抚育费。故女儿起诉至法院,要求父亲陆先生增加生活和教育费。但陆先生以自己无固定工作和经济收入为由拒绝支付,因此女儿把父亲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承担必要的抚育费来承担父母的责任。王女士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难以履行抚养义务。故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判令陆先生在每月给付3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抚育费150元。
以上内容由高攀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高攀律师咨询。
高攀律师
高攀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1321 万人好评:2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23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高攀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00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2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