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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夺子大战中妻子漏嘴 丈夫方知儿子非亲生

来源:高攀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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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逃“七年之痒”的昔日恩爱夫妻最终走到了尽头,但令丈夫意外的是自己的儿子竟然也不是亲生的。近日,安徽省肥西法院开庭审结了此案,原告谢*虽然得到了经济补偿,但他的心灵创伤难平复。
2002年,谢*经人介绍和王*相识相爱并结合。婚后一年,两人的爱情结晶小辉的出世更让两人世界变得更加甜蜜。为了让家人生活过的更好,谢*在儿子三岁时外出打工,没有工作的王*在家带孩子。在外打工的日子枯燥而乏味,辛苦赚钱的谢*和独守空屋的王*两人因为长期的分离而心生芥蒂,在数次争吵后,两人的感情日渐淡薄。今年年初,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请,双方进入了冷战。
在法庭上,谢*和王*在双方代理人的言语交锋中一脸麻木。两人都表示同意离婚,对于应得夫妻共同财产和应承担债务也没有异议,但对于儿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双方态度很坚决。谢*说:“离婚可以,但孩子必须留下。”王*则态度很强硬地说:“我宁愿一分钱不带走,也要小孩抚养权。”争执中,烦躁的王*突然说:“小辉又不是你儿子,争什么争。”
经谢*申请,司法鉴定所出具了一份鉴定意见书,上书:依据DNA分析结果,排除谢*与小辉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这份鉴定对于谢*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打击,投入心血抚养多年的孩子竟然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满腹怒火的谢*当即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要求王*赔偿6年来子女抚养费合计10万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王*与谢*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下孩子,现孩子与谢*无父子关系,王*对此无合理解释,亦未向谢*告白取得谅解,使谢*感情受重创,王*对此有过错。故准予双方离婚,王*赔偿谢*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及返还孩子抚育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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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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