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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关注弱势群体

类别:刑事诉讼法/嘉宾:张黎明/来源:法律快车访谈专栏/时间:2012-12-17/标签:

  中国正处于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过程中,这难免在某种程度上会激发各种各样社会矛盾的凸显,尤其是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侵害。在诉讼成本高的情况下,当利益遭受侵害的时候,作为弱势群体又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又是怎样一种制度呢?在怎样的情况下能申请法律援助呢?

  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擅长处理刑事案件的天津知名律师--【张黎明律师】做客我们法律快车访谈专栏,介绍有关法律援助制度的相关知识。张律师是一名刑事律师专家,我们法律快车访谈专栏代表广大网友听听他对法律援助制度的一些看法,让广大网友了解更多与法律援助相关的知识。

  【张黎明律师擅长调解、仲裁、诉讼、产品质量、房地产、执行、刑事辩护、抵押担保、保险、银行、著作权法、商标法、股权转让、常年法律顾问、合资企业、公司设立、公司重组改制、公司清算、公司破产、公司税务、公司法、合同法、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离婚、继承。咨询热线:13820826681】


访谈内容

张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法律快车刑法知识栏目的专访。

主持人好,各位法律快车的朋友们,你们好!

张律师,先给我们介绍一下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也称法律救助,是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其具体含义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它作为实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行为,在一国的司法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那么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个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
2、受援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务费用。其中,农村的属社会救济对象;城镇的其家庭成员收入不超过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3、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

如果有法律援助需求,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需要提交一些怎样的材料呢?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四条:“公民就本条例第十条所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另外,各地方均有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及申请所需提供材料的详细规定,故建议申请法律援助时,先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咨询,了解一下当地的法律援助范围(一般比《法律援助条例》范围要宽)及应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张律师是否也曾经代理过法律援助的案件?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

我代理过多起法律援助案件,包括刑事、民事;刑事:抢劫罪(将被害人杀死)、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未成年人犯罪)等;民事:腾房纠纷、人身侵权纠纷、医患纠纷等。

张律师,您觉得在处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

律师代理案件,无论是收费案件还是法律援助案件,都应当尽心尽责、据理力争。说句通俗易懂的话,把委托人的案件当做自己的案件去办理。律师代理任何案件不应有掉以轻心的态度。

非常感谢张律师从百忙中抽空出来参与我们的访谈,同时也感谢广大网友对我们栏目的大力支持,我们下期再见!

再见!

法律援助,帮助更多有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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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黎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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