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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法律相关—董毅智律师访谈

类别:专利法/嘉宾:董毅智/来源:快车访谈专栏组/时间:2013-06-25/标签:

  本期介绍: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常委会报告2008年以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时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知识产权审判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案件数量迅猛增长,新型疑难案件增多,矛盾化解难度加大。知识产权审判压力越来越大。涉及复杂技术事实的案件增多,需要明确具体法律界限的疑难案件增多,裁判结果涉及企业生存的重大案件增多,化解矛盾纠纷的难度更大。我们从中国专利第一案:凯赛艰难夺回专利来看一看专利权权属。本期法律快车著作权法栏目专访组有幸请到专业的著作权法律师——【大连 董毅智律师】作客现场,欢迎董毅智律师接下来与我们讨论一下专利权。

  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13889550957 (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律师观点:

  董毅智律师认为《中国专利第一案:凯赛艰难夺回专利》的典型意义在于,中国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司法审理正在与与国际接轨,该案例的公正判决无疑在告诉全世界科技工作者:高新专利技术在中国注册、在中国开发有着广阔前途。中国已有了良好资本投入运营环境,中国同样也会有良好的技术开发环境。中国通过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加强,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有效性以及专业司法能力提高,将进一步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经过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改革,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素质,切实做到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凯赛艰难夺回专利的诉讼案证明了中国司法正确前进方向。

访谈内容

董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法律快车知识栏目的专访。

主持人好,各位法律快车的朋友们,您们好!

什么是专利权?

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专利权具有哪些?

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专利权的主体有哪些?

发明人,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单位,对于职务发明创造来说,专利权的主体是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所在单位。受让人,受让人是指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该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外国人,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法人。

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

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什么?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其权利要求。其含义是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取决于两个方面:其一是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其二是专利授权时指定的外观设计使用产品的范围。确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近似,应当以同类产品为基础。

再次感谢董毅智律师接受本期的专访问答,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访谈栏目的大力支持。我们下期再见!

再见。

专利权之争,影响深远,下期继续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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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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